济南市城乡建筑抗震设防新规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新建工程不得低于烈度7度设防
济南市实施了年的建筑物地震烈度6度抗震设防即将成为历史。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建工程均应按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
9县区设防标准全面提升
年,第四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颁布后,济南市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确定为6度设防,全市仅平阴县按7度进行抗震设防。年6月1日,新一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正式施行,长清区(万德镇除外)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由6度提升为7度,所有新建建筑均提高1度进行抗震设防。至此,济南市7度设防的县区达到2个。
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年8月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要求自年1月1日起,济南市所有新建工程均应按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这意味着,济南市9个县区在进行房屋、桥梁、地铁、水利等工程的设计和建造时,必须提高抗震设防等级;梁、板、柱的布置,钢筋的粗细、间距等措施将相应改变,建设工程抗震性能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汶川、玉树、芦山、鲁甸等多次破坏性地震启示,建筑物(特别是农村住房)倒塌损毁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因此,提高城乡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是提高济南市城乡建筑抗震设防能力、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城乡防震减灾整体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自建房纳入设防监管
年月1日,《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要求将农民自建房纳入抗震设防监管。
具体而言,《办法》要求,农村居民新建住房应按照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并采取圈梁、构造柱、现浇屋面等结构抗震措施,增强住房的整体性和抗倒塌性;已建农村住房应进行抗震加固改造;与农村住房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暖、输气管线等设施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严格落实抗震设防措施,确保抗震性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负责农村住房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农村居民自建住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助。
《办法》破解了长期以来农村住房抗震设防管理相对薄弱、农民自建住房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不按抗震设防要求建设、存在较大地震安全隐患的难题,将农村集中建设改造项目和农民自建房均纳入抗震设防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农房建设的抗震设防水平。
济南市高度重视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针对《办法》快速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确保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扫描“济南市地震局信息服务平台”二维码,可进入“济南市地震数字科普馆”(全景模式),同时了解更多防震减灾科普常识。(本报记者 周福宝 通讯员 唐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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