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污水直排七年”不妨社会共治
点击查看原图近日,济南市《政务监督面对面》电视问政直播节目中一则短片反映,平阴县县城的城市污水通过井水河直接排进了黄河,而且这个问题至少存在了7年的时间。(详见本报25日报道)
从现实中看,违规排污问题存在“屡治屡犯”“累罚不惧”等各种痼疾,治理起来往往周期长、执行难。对此,相关部门应适时引入第三方监管,从源头遏制企业“财大气粗”、利益牵连、人情关系等常见诟病;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单位,应联合法院共同执行,确保处罚不打折扣、落到实处,让治污真正挺直“腰杆”,从而维护执法的权威。根据新环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形成良好的约束力与震慑力。
另一方面,应打破地方治理的壁垒,最大化公开水资源信息,形成常态化公开机制,时刻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笔者建议,可像治理大气污染雾霾天气那样,将当地河道、沿岸企业、河流监测、排污情况等,都一一晒在阳光下,通过官网、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这本身也是一种执政自觉与环保觉醒。当然,治污不只是主管部门的事情,离不开市民的积极参与,形成人人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生态局面,这就要求相关部门重视民意,设置有奖举报平台,切实保护举报者的隐私与身份,提高处理与反馈的效率,这也是治污的重要途径。
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生之痛,以污染环境为代价的发展,终究要为污染付出惨重代价。平阴城市污水直排事件,也从侧面照出县域环保观的滞后,不排除有些地方仍持有治污高投入、高成本且“会吃亏”的短视思维,因此上级部门应大力引导,强化环保责任与法律意识,加强对下级部门与地方政府的督查,多些“回马枪”;并逐级问责倒逼,提升执法力度,重视举报排污与反馈情况,提高治污管理实效。唯有这样,最严新环保法才能真正长出“牙齿”,斩断违法排污的源头,公众的环境权益与宜居生活才能有所保障,这也是一座城市绿色发展与文明进步的标尺。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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