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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公布第二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并限制其高消费―――瞧瞧,今年“老赖”名单上有谁

济南时报 2011-07-27 01:42 大字

时报7月26日讯 (记者陈彤彤)2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第二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其中包括10家被执行单位和10名被执行人,并欢迎市民对这些单位及个人的消费情况进行监督,限制其高消费。

据悉,去年济南中院向社会曝光了首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后,部分被曝光的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地履行了法律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更好地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该院推出第二批限制高消费名单,继续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这些被执行人一旦有违反规定实施限制消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将可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众如果发现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实施限制消费的行为,可向济南中院或执行法院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济南中院:0531-89256662历下法院:0531-88156573市中法院:0531-82567180槐荫法院:0531-85030175天桥法院:0531-85964865历城法院:0531-89939370长清法院:0531-87228240章丘法院:0531-85833630平阴法院:0531-87855113济阳法院:0531-84219137商河法院:0531-84865883高新法院:0531-88870039

附: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

单位名称

1、山东德合新能源物资有限公司2、中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济南通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4、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济南市历城区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6、江苏三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7、山东凌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济南市平阴县三建安装有限公司9、济南仙峰泰山化工设备有限公司10、莱芜市畅利达物资有限公司

自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1、王桂芝 3701**********04272、李春翠 3701**********04233、霍家盛 3701**********58114、李成刚 3701**********04175、李凤岭 3701**********341X6、郭玉静 3707**********77637、刘孟礼 3701**********34148、成浩 3709**********557X9、柴传青 3701**********473310、张健 370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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