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重点调查四类行为

济南日报 2022-04-15 17:41 大字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卢虹)4月至10月,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调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此次专项行动将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8大行业领域,重点摸排调查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重点调查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重点调查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重点调查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

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重点调查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专项行动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案源线索,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12315(12345)热线、053182569576,举报电子邮箱为sgsjscc@jn.shandong.cn,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311号9F20室。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相关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涉嫌垄断行为的,依法向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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