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行政复议更方便!疫情防控期间倡导线上办理司法业务

济南日报 2022-03-25 11:2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兰萃)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结合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倡导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等有关事项。

倡导申请人优先通过邮寄或网上申请方式提交行政复议、行政许可办理申请。申请行政复议邮寄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银丰财富广场B座3层行政复议中心,联系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行政许可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邮寄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银丰财富广场B座3层市政务服务大厅司法行政分厅,联系电话:0531-68967366、68967367。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地址为:http://jnssfj.jinan. gov.cn/col/col54845/index.html,行政许可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地址详见济南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总门户济南市司法局分厅。

申请人因隔离观察、新冠肺炎治疗等原因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申请人作好证据留存。

复议案件或许可事项正在办理中的,当事人(代理人)优先采用电话、邮寄等方式联系工作人员或提交材料。因疫情防控管理致使行政复议案件无法正常审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等规定依法中止审理,待障碍消除后及时恢复审理。

如确需前往市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司法行政分厅)现场办理相关事项的,提前了解济南市防疫政策要求,严格遵守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且可先行致电053168967465、68967466(行政复议);053168967366、68967367(行政许可)咨询,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备齐相关材料,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有序测量体温,接受健康监测并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确认无异常后有序进入;不符合防疫规定要求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勿进入市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司法行政分厅),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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