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示11家典当企业逾期未取得经营许可
本报3月23日讯(记者 袁家照)近日,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逾期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典当企业的公示》,共有11家典当企业逾期未取得经营许可被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和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办理登记注册的典当行需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典当经营许可证》。对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或未被批准的典当行劝导其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对拒不配合的,依法向社会公示。目前,经劝导仍有部分企业没有达到上述监管要求。现将逾期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典当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31日。
这11家企业为:山东豪丰典当有限公司,中隆典当行(山东)有限公司,山东富鸿典当有限公司,山东路泰典当行有限公司,山东华盈典当有限公司,山东礼江典当行有限公司,中民典当行(山东)有限公司,华商典当行(山东)有限公司,泰荣典当(山东)有限公司,华佳典当行(山东)有限公司,千业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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