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公告
根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中法执字第 669、670号执行裁定书,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济南市槐荫区新沙北路18号30052.8 平方米土地(土地证号:槐荫国用【2006】第030001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房产(房产证号:槐071136、槐071137)的房屋所有权归济南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现按照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要求,公告注销槐荫国用【2006】第030001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
济南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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