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多了“约法三章”,加盟餐饮仍遭退费难 保证金被扣7000元,加盟公司表示经营不满一年不退款
11月24日,宋先生向新时报热线记者反映称,自己与济南柒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柒味餐饮)签订了加盟合同,并缴纳1万元保证金。今年9月份,因生意经营不善,宋先生提出想要解除合同。宋先生表示,自己在收据上补充了“店铺不赚钱,可以申请保证金退还”的约束条件,但柒味餐饮以“未按要求刷单”的理由扣下了7000元保证金。目前,双方就此事仍在协商过程中。
加盟者:没按要求“刷单经营”被扣7000元保证金
家住淄博的宋先生在今年4月份加盟了济南柒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外卖餐饮店“苏味蒸鲜小碗菜”。宋先生称,加盟当天,自己对于未来的经营仍存疑虑,害怕有亏本现象发生,于是在签订完合同后,与济南柒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收据上“约法三章”。“我们双方在收据上都加了各自的条件,约束对方。”宋先生说。
宋先生提供的收据上显示,公司写的“苏味蒸鲜小碗菜”线上店铺必须正常经营满一年给予退还,经营不满一年不予退还。最末还有宋先生补充的一则条款:如果客户按照公司要求经营,店铺不赚钱,可以申请保证金退还。
签约后,宋先生的加盟外卖生意经营得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理想,“开业后的2至3个月内一直处于赔钱状态,入不敷出。”今年9月份,宋先生和济南柒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协商评估后决定关店。
“大约11月份,我把合同给他们寄了回去,要求退款。”宋先生说,按照公司要求将加盟合同寄回公司后,却迟迟未收到保证金,宋先生为此多次联系公司沟通情况,却被告知存在违约情况——因为未按公司要求“刷单”经营店铺,只能退还3000元保证金。
加盟公司:“刷单”并不强制因经营不满一年不退款
12月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柒味餐饮负责人询问具体情况。该负责人称,双方签订的收据上规定线上店铺经营必须满一年才可给予退还,经营不满一年不予退还。
“公司为了帮助经营特别提供了有经营经验的老师服务客户,一个客户一个服务群,聊天记录都有。”对于宋先生店铺的亏本原因,公司表示是宋先生个人原因,与公司无关。并强调“刷单”是宣传手段,并不“强制”。同时,该负责人称,目前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评估是否同意申请退款。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黄西文律师表示,首先,该收据上的约定是一个附条件的真实意思表示,存在法律效力。“乙方授权甲方加盟合作经营时作出了一个承诺,即不盈利就退款的承诺。该退款承诺有一个事先的约定,一旦出现了成就条件,就应该退款。”律师表示,宋先生需要有证据证明确实产业不盈利,经营不善存在亏损。律师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走法律程序。
(新时报记者郭梦桐 实习生毕思卓 李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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