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张茜)今天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济南市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和“不见面办理”情况。旨在聚焦购房者“房易交,证难拿”的痛点、难点、堵点,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优化业务流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借助互联网,运用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施登记流程再造,推进系统集成、服务提升和信息化建设,打造了不动产“云登记”平台,创新推出一证取证、全链条办等“一网通办”业务。
开发企业在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具备法定交房条件后,联合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房当天,可以同步办证。具体流程是:在约定交房日,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完成房屋验收、交接、费用结算手续,开具购房发票后,购房人可直接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窗口或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办”手机APP线上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税务部门依据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房屋买卖合同、测绘图纸、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的,一并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或预告登记转为现房抵押登记,向银行推送电子证照,完成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一并办理,交房同时可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证明。同时,根据条件联动办理水、电、气、热等业务。
目前全市通过网上申请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已达10万余笔,不见面办理业务7万笔,网上查询112万件,生成电子证照168万本,发放25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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