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1日至明年2月11日 济南旧家电换新最高补400
商报济南消息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推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明确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2月11日,济南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对济南市常住居民以旧换新方式购买新家电的给予补贴。
根据《通知》,补贴标准为电视机3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300元/台、空调(挂机)200元/台、空调(柜机)400元/台、烟机200元/台、炉灶200元/台、热水器200元/台、净水机200元/台。补贴资金市级财政承担20%,销售企业承担80%。
济南提出,鼓励在济南市境内工商注册并纳税纳统的限额以上家电批发、零售企业参加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根据企业销售网点覆盖面、销售规模、服务水平、逆向物流运输能力、资信状况等情况确定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名单、联系方式、销售网点及新家电产品品牌型号,由济南市商务局牵头存案后向社会公布。
在搭建服务平台方面,济南将开发建设家电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并组织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在11月10日前完成家电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相关培训工作,确保企业销售网点工作人员熟练操作。
济南明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向购买人垫付,并向市商务局提交相关材料。市商务局及时予以审核,出具补贴资金兑付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执法,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市民和企业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顺利实施。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刘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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