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随手拍”的AB面

山东商报 2020-10-12 09:48 大字

刚刚过去的国庆中秋假期,河南小伙“随手拍”361张照片举报成了热门话题。最终,交警对被举报的36名车主进行了处罚,结局让网友们直呼“舒适”。时隔不久,四川一返乡女士拍下堵车中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照片270张,这一次,却被很多人骂上了热搜。

“随手拍”交通违法,自诞生之日起,便一直伴随着争议。2003年,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广州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广“随手拍”,然而仅维持了一年就被叫停。2016年,济南首次奖励“随手拍”,并在此后的几年中不断增容可举报的违法行为,这种机制一直维持至今。2019年,公安部发布新规(征求意见稿),将“随手拍”纳入处罚证据。虽然有了官方背书,但关于“全民监督”的争议却并未停止。不可否认的是,如今,越来越多的人站在了举报者一边。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张舒

解气

今年38岁的周鹏(化名),住在济南市历下区一处环境不错的新建小区。每天上班前,他习惯性地早起去附近一条小路旁蹲点,看看那里有没有车辆闯红灯。打开手机摄像功能、录制违法过程、上传“随手拍”平台、定位地点并提交……整个举报过程快速而熟练。

很快,他接到来自交警部门的电话,对方告知他,这是一条暂未交付的在建道路,交警不能进行处罚。“我对他的举报印象很深,因为我们多次告知过其举报无效的原因,但他很执着,仍然经常举报,且举报内容不变。”济南市交警支队“随手拍”负责人张丹说。

原来,周鹏的母亲今年在举报地过马路时被撞身亡,肇事司机涉嫌闯红灯。由于事发地正在配建中,路口有信号灯却无监控,加之缺少目击者,最终责任认定时产生了麻烦。“母亲走后,我每天都去这个路口蹲点举报。我想给违法者敲个警钟,‘全民监督’无处不在,不要心存侥幸。”

刘一波(化名)也曾向国庆节时的河南小伙一样,连续举报过数十名车主违法。家住高新区的他每日开车上下班,必经之路却经常会被违法车辆堵住。“这是条双向三车道的道路,因为高峰期南向北车流量大,不少车主为了图方便,在占据两条车道后,还逆行走北向南这条。有的车经常违法,我都记住车牌号和车主长啥样了。”刘一波告诉记者,因为该处没有监控,逆行车辆逐渐增多,每周他都会被堵住好几次,导致经常迟到。忍无可忍之下,在一个早高峰,他拿起手机,将堵路的30多辆车逐一拍下,一次性全部举报了。

“在日常受理中我们发现,因为‘气不过’进而举报的情况,的确占大多数。”张丹说。这种“气不过”有几种情况:有的是违法行为伤害到或影响到自身利益;有的是“路见不平”,单纯出于维护交通秩序;有的是追求公平原则,看到违法却获得利益者而产生“不忿”情绪……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的举报,交警部门都会受理并核实。“‘随手拍’的定位就是群众监督,因为交警不可能无处不在、随时出现,而监控抓拍的安装也受限于位置等多种因素。”张丹认为,民众的参与可以帮助警方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拍客

2019年初,“济南小伙为奖励蹲点拍违章”冲上当月热搜,不少人将其称之为“职业拍客”。对于此举,有人点赞叫好,觉得他们是新时代的“赏金猎人”;有人认为“缺德”,斥责“压线”监督带坏了社会风气。其实,“职业拍客”的兴起,源头是对“随手拍”是否设置奖励机制的争议。

2003年,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广州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广“随手拍”,然而仅维持了一年就被叫停。据媒体报道,当地交警回忆,“当年广州市鼓励类似这种‘随手拍违章’行为的时候,市区内不少人行天桥上面,站了不少抓拍的市民,曾经成为天桥一景。但很多市民都是利益驱使,冲着奖励而去举报,而非本着见义勇为的目的,加上当时引起的争议极大,导致这类‘随手拍违章’被取消。”

同样对市民“随手拍”予以奖励的城市,还有济南。2016年,济南交警鼓励市民对酒驾、超员等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并给予最高1000元的现金奖励;2017年,继续扩大有奖举报范围,增加了机动车不礼让、恶意变道加塞等7种常见交通违法;2018年,成立工作专班并升级举报平台;2020年初,再次增容举报范围,针对渣土车的相关违法举报最高奖励3000元。

事实上,不止济南,武汉、哈尔滨、长沙等很多地市都出台了相似的“随手拍”奖励机制。不可否认的是,奖励机制的确对市民参与“随手拍”有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从2016年至今,济南交警累计发放奖金278万余元。不过,对于来自“职业拍客”的举报,包括济南在内的多地警方均表示“不鼓励、不奖励”。“直至今天,交警的‘随手拍’后台仍能收到不少‘专业性’很强的照片,像使用广角摄像头在高位俯拍的高架桥违法,有的还用无人机航拍。”张丹说。

“‘职业拍客’只是大众赋予这类行为的一个代名词,而不能将其定义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的邱洪奇律师表示,“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行为并不违法。到底是‘随手拍’还是‘职业拍’,关键还要看举报是否利于公共利益,以及举报本身是否成立。只要是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举报内容真实可信,就应该鼓励,而且该奖励的还要奖励。”他认为,职业拍客的动机虽说主要是为了奖励,但如果能达到利于交通违法整治的效果,同时又不损害公共利益,未尝不是一种“双赢”。

瓶颈

“随手拍”最初的发展瓶颈,是无法保障其“有效处罚证据”的身份。2004年3月,广州交警根据群众拍摄的交通违章照片,认定某车主有违章行为,对其处以100元罚款。随后车主以“行政违法行为证据须由执法机关获取”为由上诉,同年12月,广州市中院审理认为,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终审裁定车主胜诉。最终,广州市民拍违章画上了句号。

其后,各地在推广“随手拍”执法时,大多主要依据的是地方法律法规。直到2019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于多项现行的交通法规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其中最吸引眼球的一条,是拟新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条款。有了官方背书,“随手拍”的身份也终于不在尴尬。

“就济南来说,目前出现比较多的问题是举报者无法保证对违法过程进行完整拍摄。”张丹说,这会直接导致举报无效,从而不能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从2016年12月至2020年10月,交警累计收到“随手拍”举报线索49万余条,其中有效线索16万余条,有效率仅占三成。“很多违法行为持续的时间很短,整个过程可能仅一两秒钟,市民用手机根本来不及记录;还有的利用行车记录仪拍摄时,在对方的违法行为还没完成时就已经开过去了,过程不全。”根据规定,这类不合要求的线索不能作为处罚证据,也间接导致了部分违法者成为漏网之鱼。

针对这类问题,多年来,交警也一直在探索如何突破瓶颈。“现在,我们正研发一套新系统,对于群众举报又暂时无法认定其违法事实的车主,系统会推送相关提示短信,给车主起到警示作用。”张丹说,与此同时,对于“随手拍”举报频繁的地点,交警会进一步介入和跟进,像周鹏和刘一波反映的问题,辖区大队正在推动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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