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三项户籍业务实现“不见面办理”
□记者 王健 通讯员 王玉强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地给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提供方便,日前,济南市公安机关再推服务新举措,首批实现了办理婚生婴儿随父母出生登记落户、参军入伍注销户口、持准迁证迁出户口等三项业务的“不见面办理”。自即日起,群众在办理上述三项业务时,可自愿选择通过邮寄渠道“零跑腿”办理或到公安派出所一次办结。
据了解,群众在办理上述三项户籍业务时,可首先通过济南公安微信公众号“e警通”中的“户证不见面办理业务”模块,将申请办理业务的相关证件照片及本人持身份证自拍照进行上传,提交申请。民警收到申请后进行预核实,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通过系统将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申请人,如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由申请人将材料原件及打印出的本人自拍照片通过邮政局速递物流公司邮寄至派出所。民警办理完毕后,将相关户口证件连同群众提供的材料原件一并邮寄给群众。如果群众自愿,也可以选择到公安派出所现场办理上述业务,凡手续齐全,可现场一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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