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因文明而闻名”背后:助推城市蝶变的“创城动能”

济南时报 2020-07-20 13:52 大字

各领域“文明指数”的不断提升,推动济南在人文环境、城市面貌等方面不断实现蝶变。 新时报首席记者王锋 摄

曾在多个城市就职的小王,上个月刚刚来到济南工作。初来济南,让他感受最深的是“济南式过马路”的文明和有序。“不管是经过大路口还是小路口,过往的车辆都自觉‘车让人’,行人也不闯红灯,秩序井然。”小王说,早在其他城市工作的时候,他就曾听闻“济南的‘文明指数’很高”,来到济南切身感受了这座城市的文明后,他由衷为济南点赞,“没有不文明行为让人添堵,让人对这个城市好感顿生”。

小王的感受其实并不是个例。在济南“因文明而闻名”的背后,这座城市、市民的生活都在因文明而变得更美好。回望济南的文明城市创建之路,随着各项文明促进举措的推出,各领域的“文明指数”也在不断提升,也推动济南在人文环境、城市面貌等方面不断实现蝶变。

文明之下的交通蝶变

小王所说的“济南式过马路”的文明和有序,近年来已成为展示济南文明形象的一个窗口。而在“济南式过马路”蔚然成风的背后,一系列文明交通举措印证着济南的努力。

曾经,在济南,行人不按红绿灯指示过路口、车辆不让行人的现象并不鲜见。为此,在呼吁行人、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同时,济南在众多路口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对行人和骑车人闯红灯的行为展开抓拍、处罚和曝光,并对不礼让行人的车辆展开处罚,建立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单位制度。很快,路口行人、机动车的交通违法率便大幅下降。

而且,济南交警还利用全市视频监控系统这一“空中交警”,对驾驶员乱变道、轧黄网线、在路口不按规定通行、行人违法等交通违法展开取证,并及时推送违法短信告知,建立交通违法实时曝光推送机制,让行人和驾驶员不再有“侥幸心理”、推动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打造文明交通,济南一直在行动。就在不久前,济南交警还联合山东大学发布了《济南市文明交通行为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这一《导则》是我国首部专门指导交通参与者如何安全、文明、规则出行的交通行为规范,也是公安交警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加快打造魅力泉城”总体部署的具体措施。推出这一《导则》,就是致力于通过“交通文明”引领“社会文明”,推动城市文明再上台阶。

伴随着一系列措施的推出,“济南式过马路”的文明和有序蔚然成风,在济南,遵守交通规则、助力文明交通,已成为市民的行为自觉。行人过路口时等待绿灯再通行、车辆遇到行人在斑马线通行早早就停下车让行……这一幕幕的背后,这座城市更文明也更暖心。

立法背后的久久为功

文明交通、文明养犬、文明乘车、文明出游……在当前的济南,在市民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深深浸润着文明的底色。而追溯这一文明底色的绘就和形成,济南在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行为促进等方面的久久为功令人印象深刻。

时间回溯到2017年,当年,济南正式捧回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而在摘下这块“金字招牌”之后,济南没有停下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行为促进的脚步,专门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坚持为民、靠民、不扰民创建理念不变”“坚持全民参与、省市共建格局不变”等“六个不变”的基本原则以及“突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常态化”“突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等“十大常态化”的工作重点,推动创城工作常态化开展、持续深入。

尤其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济南迅速开展了为文明立法的工作,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在全市开展了“文明行为大讨论”、为立法征集民意民智,力求通过“文明立法”,促使文明成为行为自觉、推动市民的文明习惯进一步根植于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

随后,为文明立法的进程不断加速。2019年3月1日,《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提出将倡导“文明出行,安全礼让,避让急救车辆,有序停放交通工具”“爱护公共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爱惜泉水山林,维护泉城风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等十大类文明行为,重点治理“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跨隔离栏”“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制造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13类不文明行为,并明确了对上述13类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方式。这一条例的出台,为文明行为促进这项长期性、常态化工作添加着持久的动能。

全民汇聚的文明合力

文明让城市更美好,在济南,这绝不是一句空话。不难发现,济南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绝不是为了拿到“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块牌子,而是致力于通过创城,使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环境发生变化、精神面貌发生改变、文明素质得到提高,让城市更宜居、宜业,让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有更高的幸福感。而城市文明创建中,全民共创、全民共享的理念,让广大市民也纷纷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汇聚起强大的“文明合力”。

长期以来,济南也在为市民参与创城、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营造良好条件。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就明确规定,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可以采取现场拍照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对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的公民,有关部门将给予保护和奖励。

以整治非法小广告为例,济南就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非法小广告治理,并坚持疏堵结合,合理设置便民信息栏用于张贴便民信息。多措并举之下,济南街头的非法小广告越来越少,非法小广告造成的“城市牛皮癣顽疾”就此“药到病除”。

另外,济南还充分发挥“12345创城热线”“市民拍客团”等平台督导作用,实行市民投诉“12小时认领、24小时整改”工作制度,将投诉曝光整改情况作为重要督导内容,纳入各项评价考核之中,使市民反映的不文明事项能及时、迅速解决。

在济南,市民汇聚起的“文明合力”和各项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行为促进举措一起,形成了强大的“创城动能”“文明动能”,推动着这座城市加快蝶变。(新时报记者李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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