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 权 转 让 通 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志国(身份证:37011219821008681X)2020年6月3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济南市东郊耐火材料厂不良贷款债权及相关权益(详见(2004)历城民商初字第1606号、160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权益)转让给受让人赵志国,上述债权转让后,赵志国成为新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一切权利。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请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赵志国履行还款义务。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
新闻推荐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侯月通讯员刘科王继学)为发泄对前女友的不满,翟某某竟将前女友放置于走廊内的一辆折叠自行车从10楼...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