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济南将完成50个老旧小区(片区)改造
时报5月26日讯 (记者罗晓飞)近日,济南市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对2005年12月31日前在国有土地上建成,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进行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根据计划,今年开工改造50个老旧小区,将建设为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
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人士介绍,2020年济南将完成50个老旧小区(片区)改造,约605万平方米,涉及312个楼群和院落,涉及居民6.2万户。与往年侧重于基础环境整治不同,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侧重“里子”改造,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
基础改造类涉及16个项目,包括公共设施改造和专业设施改造。小区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治安防控、拆违拆临、整修或新建非机动车车棚、集中充电设施、房屋外立面、小区院墙和出入口都属于公共设施改造。在居民关注的老旧小区停车方面,将规范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合理确定机动车停放区,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停车需求,无擅自占用小区道路、绿地停车现象;设立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此外,有条件的设立充电设施。专业设施改造则包括水电气热、通信网络设施改造以及雨污分流改造等。
对于完善改造类,包括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停车场建设,利用小区现有资源配置用房,安装充电桩,居民出资更新屋面、共用排水管道(含化粪池)、加装电梯等。提升改造类则包括补齐(新建、置换)小区养老抚幼、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社区食堂、家政服务网点、便民市场、智能信报箱、快递柜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智慧社区等。同时,新增服务设施根据济南市民生服务设施三年建设规划指导落实。
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实施主体由各区县政府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水电气暖、通信网络、雨污分流、建筑节能、公共停车场、民生服务设施、智慧社区、充电桩等专项改造实施主体,由市有关部门根据各专项改造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确定。
在改造计划编制中,优先考虑2000年前建成、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欠账多、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并确保202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小区的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2019年(含)以前已按省级计划完成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的项目不再列入基础类公共设施总体改造计划,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专项改造。
济南还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老旧小区水电气暖、通信网络改造,以及老旧小区内居民出资更新屋面、共用排水管道(含化粪池)等工程,支持各专项改造实施主体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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