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在全省率先出台“办事指南”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这样备案
商报济南消息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卫健委获悉,济南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备案的相关事项,完善各项政策机制,为加快济南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加强全市备案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打造济南托育服务品牌指明了路径。
《指南》适用于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明确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场地证明等12项办理备案所需材料的具体内容,并对备案提交材料提出了相关要求。
《指南》规定,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应当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自托育机构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备案的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刘庆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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