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检察机关启动名泉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护城市之魂 献检察之力

济南日报 2020-05-22 11:12 大字

历下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爱国、副检察长李金明为“走遍历下名泉,守护美丽泉城”检察公益行活动授旗,并颁发《名泉认领责任书》。

5月19日,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办案检察官来到施工现场,与相关部门现场查看水资源破坏情况,向当地村居干部及村民了解泉水历史及水污染情况。

泉水是济南的灵魂。在刚刚闭幕的市两会上,针对济南检察机关工作,有人大代表提出:“对破坏、污染泉水及泉水涵养地的案件要加大检察力度,尽快提起公益诉讼。”

民有所盼,检有所为。收到建议后,市检察院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启动检察机关名泉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泉护泉,助推水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市两会精神落地见效。5月19日,济南检察机关名泉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暨“走遍历下名泉,守护美丽泉城”检察公益行活动启动仪式在历下区检察院举行。

济南以“泉水”著称,泉水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旅游文化等诸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名片”作用。为更好地加强泉水保护,维护完整的泉水生态系统,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旨在保护泉源、泉脉、泉眼和泉系。开展名泉保护专项行动,是进一步落实《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的各项内容,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名泉保护,维护辖区“山、泉、湖、河、城”等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防治泉水污染,改善泉水环境,呈现济南“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美丽景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泉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为及时发现、纠正破坏泉水生态系统方面的违法行为,促进突出问题的集中清理与整治,历下区检察院在全院开展“走遍历下名泉,守护美丽泉城”检察公益行活动,由党组成员带队,走近名泉,了解名泉现状,发现问题并研究制定可行性建议。该行动以“突出泉城特色,保持泉水常年喷涌”为目标,探索建立泉水生态工程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综合利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等获取信息,主动对接政府热线等政务服务系统,针对影响泉水保护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深入摸排案件线索。通过前期摸排,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予以立案,在全面调查清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对发出的检察建议及时跟进监督,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开展调查核实,了解掌握其履职情况及诉前程序效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断提升泉水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文/图 本报记者王晓菲通讯员吉帅起张嘉敏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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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将被重点排查

泉水直接补给区保护问题

在泉水直接补给区内建设污染水质的工业生产项目;倾倒、堆放、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问题;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在直接补给区的重点渗漏带保护范围内的河流底部、边坡做防渗处理,开山、采石、挖砂、取土;其他影响地表水渗漏和污染水质的行为。

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保护问题

在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山体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与山体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擅自采矿、采石、挖砂、取土,新建、扩建坟墓及其他侵占、破坏山体的行为;在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河道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与防洪排涝、河道整治无关的建(构)筑物,缩河造地、填埋、占用河流水系生态控制线内水域,擅自取直、压实、垫高河道和沟谷,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及其他污染河流水系和破坏河道的行为。

名泉泉池、泉渠及沿岸的问题

在趵突泉泉群、珍珠泉泉群、黑虎泉泉群、五龙潭泉群等名泉保护范围内建设有碍名泉风貌的建(构)筑物;填埋、占压、损毁名泉泉池、泉渠及名泉的铭碑、题记及有关建(构)筑物等人文景观;排放污水或者倾倒垃圾、污物;洗澡、清洗车辆、洗涮物品;其他妨碍名泉保护、有碍名泉风貌、污染泉水水质的行为。

泉水利用保护问题

违规开采地下水;在指定的泉水游泳场所以外的泉池、泉渠游泳等安全问题。

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上级部门交办、督办或要求限期整改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有关影响泉水保护的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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