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一万八上“包过班”,考试没通过钱还退吗?
商报济南消息近年来,随着培训行业的迅速发展,各种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形形色色的培训班、课外班等招生报名如火如荼,教育培训宣传铺天盖地,教育消费已成家庭生活消费的重要支出。在这些培训消费中,也暗藏不少陷阱,一些消费不安全因素很容易让学生、家长上当受骗,家长钱袋掏空,学生利益受损。
近日,济南一小伙高勇通过网络认识了自称北京某教育咨询公司的李老师。高勇自述,自己打算学习消防知识,考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于是向该教育咨询公司缴纳了3980元报名费。半年多后,该教育咨询公司与高勇联系称,报名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高勇不具备报名资格,缴纳1500元代报名费后他们可代报名,高勇随后缴纳该款。该公司还称,包通过,但需要缴纳12800元包通过费,于是高勇再次缴纳费用,以上收款均是被告公司微信收款码收取。
然而,根据高勇提交的成绩查询结果,其报名地市为湖南省长沙市,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成绩34分,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34分,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2分,考试结果未通过。考试未通过,钱也没退回来。于是,高勇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报名费3980元、包通过费12800元、代报名费1500元,三项共计18280元。
济南市市区中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前辅导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合法有效。被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高勇依约支付3980元学费,高勇虽主张被告承诺包通过,应予以退费,但依据合同约定退费条件之一“(2)乙方学习的课程总量不得低于课程配置要求课时量的85%,且单科成绩需达到50分以上。”高勇单科成绩未达到50分,故其要求退398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高勇称其于2019年8月再次签订包通过协议,并提交电子版合同,但该合同收费处空白,合同落款处无双方签字或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确认,故法院对该电子版合同不予认可。由此,被告收取相应12800元款项没有依据,高勇要求返还,法院予以支持。另高勇主张被告返还代报名费1500元,该费用被告亦无收取依据,故应当返还高勇。被告北京某教育咨询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当庭质证、举证、答辩的诉讼权利。故判决,被告北京某教育咨询公司返还原告高勇12800元学费及报名费1500元。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王晓迪通讯员朱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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