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安再推8条新举措助力复工复产涉企案件实行快侦快诉快结

济南日报 2020-03-12 11:10 大字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 陈彦杰 通讯员 王勇力)市公安局10日下午召开全市公安经侦重点工作部署会,推出8条新举措,充分发挥经侦部门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进“无非法集资社区”创建,解决重点执法问题等进行安排部署。

开辟快速办案通道。实行24小时受案工作机制,对涉及疫情特别是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警情,坚持快办、快查、快定性,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对正在侦办的涉企案件,坚持“凡案必破”,实行快侦、快诉、快结;对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行专案专办,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经济犯罪活动,将企业最关心的追赃挽损作为工作着力点,用足用好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强化企业风险预警。对工作中发现的使用虚假债权抵押融资、新型网络诈骗等涉企犯罪新动向,及时分析研判,实行“一企一策”,超前应对,防患未然。注意发现企业内部人员挪用企业资金、侵占公司财物等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查找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通报企业及时整改,有效防范。

密切警企协作联动。本着“主动联系企业、主动服务企业、主动保护企业”的原则,主动对接市场监管、商务、经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部门,了解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规定,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定期走访企业,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对企业提出的法律服务诉求,实行“点对点”帮扶。

引导依法规范经营。充分利用“济南公安”“济南经侦”新媒体平台,开展“无接触”“无聚集”式法律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规定和公安机关服务措施,全面引导企业树立法治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厘清因疫情原因造成暂时无法履约与合同诈骗、暂时无法偿还贷款与贷款诈骗犯罪的区别,区分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

慎重考量执法方式。在严格公正执法基础上,对涉企案件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侦查办案尽量以非公开形式进行,慎重对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严打涉疫经济犯罪。疫情防控期间,针对生产销售假冒防疫产品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非法经营犯罪,以及进行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的虚假广告犯罪等经济犯罪活动,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依法打击、第一时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处置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震慑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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