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不高于3.11元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卢虹)复工企业又迎真金白银的利好消息。今天,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0〕91号)文件,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切实减轻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成本压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省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结合济南市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自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降低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价格下调为最高销售价格每立方米3.11元。记者了解到,现行非居民用气基准价格为每立方米3.30元,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为保证降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指导各区县发改局积极推进阶段性降价工作。同时,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切实执行好各项燃气价格政策,并真实、完整记载和保存用户各户各月用气量、气费结算明细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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