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免责清单”护航省属企业夺回疫情损失
□记者付玉婷报道
本报济南3月3日讯新冠肺炎疫情对省属企业一季度经济运行造成较大冲击。省国资委日前出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免责清单》,进一步调动“关键少数”大胆探索实践、改革担当的积极性,确保省属企业打赢国企“倒计时”改革攻坚战,发挥好全省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
《清单》分总体要求、前置条件、适用具体情形、实施和认定等4部分,符合前置条件,属于探索性改革创新举措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失误、偏差,但未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均可予以免责。其中适用具体情形又分为战略管控、改革创新、资本运营、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应急管理及其他等7大类24条,涵盖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各项重点任务。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例,推进混改过程中,主动与民营、外商企业合资合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改革后在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方面引发矛盾争议的,可予以免责;又如科技创新,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一定失误偏差的等四类情形也可予以免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各企业年初确定的生产经营目标不能减、发展的步子不能慢。面对经济开局不利情况,省国资委出台容错免责清单,目的是在政策允许、程序合规前提下,为敢想敢干的人“兜住底”,为改革创新者“撑腰打气”,让他们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工作中。“当前的特殊情况是块‘试金石’。”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指出,通过建立健全容错免责的制度体系、实施体系,能促进省属企业正确处理“法与纪”“公与私”“容与纠”三个关系,消除干部畏难不前、怕错避责的消极情绪。据介绍,今年也是党建创新提升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工作情况还将成为各企业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党委巡察等工作的重要内容,表现突出、堪当重用的优秀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火线提拔”,不担当、不负责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不会干、不能干的干部则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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