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生猪生产,两部门严格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违规压减生猪产能的要立即整改
近日,在济南西部一商场内市民在选购猪肉。 新时报记者王汗冰 摄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 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禁养区划定的要求,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专门工作组,组织开展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全面查清本地区禁养区划定情况,建立分县工作台账。对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由,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养猪业发展或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一并排查。排查结果及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情况要于10月底前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备核。
通知强调,要落实工作责任,坚决、迅速取消排查中发现的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和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生态环境部将有关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划禁养区的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范畴,并适时开展专项行动。
通知明确,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加强对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与帮扶,畅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清理代替治理,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相关新闻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谈生猪生产
预计明年下半年生猪价格将逐步回落
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肉价上涨较快,猪肉供应问题引起关注。随着中秋、国庆等节日临近,消费即将进入旺季,百姓碗里的肉有保障吗?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解决生产恢复中的困难?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监测信息处处长辛国昌日前解答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动物产品供应充裕,百姓碗里不会缺肉
今年以来,受猪周期、非洲猪瘟疫情、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我国生猪产能下降,造成了市场供应偏紧,价格上涨。
辛国昌表示,从去年下半年以来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下降情况判断,今年猪肉产量可能会出现明显减产,市场供需存在一定缺口,预计明年下半年生猪生产将逐步恢复,生猪价格将逐步回落。
“从肉类总体供应看,考虑到替代品生产发展较快、进口增加、猪肉消费下降等因素,我国动物产品供应是充裕的,老百姓碗里不会缺肉。”辛国昌说。
农业农村部监测和分析显示,上半年我国鸡肉产量增长13.5%,水禽增加更快,牛羊肉生产也有所增加;猪肉进口81.9万吨,预计后期猪肉进口还有增加余地。
合力破解“不敢养、没地养、没钱养”
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对于恢复产能有重要作用。辛国昌介绍说,6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新发疫情得到有效处置,防控技术支撑不断加强,目前已筛选出两批34种快速检测试剂,疫苗研发也取得阶段性进展。全链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地逐级细化责任落实,加强各环节风险管控。“目前,部分曾发生疫情的养殖场户已恢复生产,有的复养生猪已出栏上市。”他说。
辛国昌表示,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支持养殖场户补栏增养,加强技术指导服务,优化种猪跨省调运检疫程序;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不折不扣落实好现行有效防控措施,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及时兑现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资金。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扶持政策,尽快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规模养殖场临时性生产补助、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养殖场户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监测调度和舆情引导,加强生猪生产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引导生产,稳定预期。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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