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约采集脐带血干细胞公司被判赔偿

半岛都市报 2019-07-20 02:47 大字

半岛记者李珍报道

本报7月19日讯近日,黄岛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服务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济南某干细胞公司因未依约为白某夫妇采集脐带血,被法院判决退还全部服务费用19280元,并被判决赔偿原告白某夫妇违约金28920元。

原告白某和潘某系夫妻关系,今年1月13日,白某夫妇和被告济南某干细胞公司签署了《脐带血干细胞技术服务与保存协议书》。白某共向济南某干细胞公司支付服务费19280元。

1月31日深夜,潘某因临产住院,白某将潘某住院的信息通知了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员。2月1日5时,潘某在医院生育一男孩,但是医院的分娩医生并没有为潘某采集脐带血。白某夫妇将济南某干细胞公司起诉到法院。

济南某干细胞公司辩称,潘某在分娩的过程中,属于急产和胎盘早剥,无法采集脐带血,所以对原告脐带血无法保存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但同意退还已收取的原告的服务费19280元。

最终,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决济南某干细胞公司退还全部服务费用19280元,并赔偿原告白某夫妇违约金28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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