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完共享汽车,停车费到底该谁交 停车管理方和车辆运营方都说应后付费,但有市民被预收费
2日,记者在现场没有看到可用的共享汽车。下午,停车管理人员退还了6元停车费。近日,市民陈先生在使用共享汽车时,遇到了一件烦心事。6月30日,陈先生驾驶着一辆GoFun共享汽车在历下区按察司街指定网点还车时,管理人员要求其预付停车费,但根据平台显示停车费应由取车用户支付。由于管理人员坚持不交费不许停车,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预付了停车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见习记者赵卓琪
市民反映: 在停车网点还车
被预收停车费
“我是在6月30日上午11点左右,在历下区按察司街东侧还车。”陈先生说,共享汽车有专门的停车区域,如果没有停到指定范围内,无法还车。而他所在的停车区,GoFun平台上明确显示可以还车。
就在陈先生停车时,一名停车管理人员称在此停车需要预付停车费,以每小时2元来计算,先交5个小时的钱。“我给他说平台上显示已经到达停车区域了,按规定应该是不需要交费的,但是被告知不交钱就不能停车。”陈先生只好交了费。
陈先生表示,管理人员以不知道下一位用户何时来取车为由,收取了10块钱,并承诺之后如果有其他用户将车取走,将退还剩余费用。“我停车的时候这个车位刚走了一辆共享汽车,当时显示这块区域还可以再停两辆车,本来很简单的事,一来二去竟折腾了半个小时。”陈先生告诉记者,在下午1点左右,管理人员通过微信退还了6元钱。
停车公司: 停车都是后付费
预收属于个人行为
7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历下区按察司街停车网点附近,此时平台上显示周围并没有共享汽车停放在此。现场一位济南历下城市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停车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按察司街道路两边停车都是要收费的,以一个小时2元来计算,其中也包括共享汽车。
“我们主要是针对停车司机进行收费,不对取车人收费。”管理人员表示,在明湖小区东三区是有专门的共享汽车停车点的,那里是无人收费的。“我们都是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如果碰到有想停共享汽车的市民,可以提醒他们前面有专门的停放点。”该管理人员说。
记者从历下城市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牛先生处了解到,按察司街属于市政道路,两侧的车位也属于公共道路泊位。“按说在这里应该是无法设立共享汽车还车网点的,我们还需要落实一下。”牛先生说,他们之前遇到的是有市民想还车,但是还不了的情况,所以都是对停车人收取费用。
牛先生表示,如果有市民将共享汽车停到了公共泊位上,就会按普通私家车的公共道路收费流程走,拍照取证、电子支付。“现在公共道路泊位上停车都是采取后付费方式,没有预收费的。”牛先生说,也存在着一些人拿着机器收费的情况,属于收费人员的个人行为。为此他们开通了监督热线,如果有市民反映类似问题,经核实确实存在后,会做出相应的处理。市民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拒绝交费。
车辆运营方客服: 只要可以正常还车
停车费可以退还
按察司街是否存在共享汽车停车网点,还有待确认,但是陈先生的确已还车,平台也明确指出在此停车场取车时才需要客户交纳停车费,那么已经交付的费用该如何处理呢?
“按察司街附近最近的一个网点是按察司街120号明湖小区东4区。”GoFun客服人员表示,只要APP上没有提示网点已满,并提示可以正常还车,用户进行一个正常的还车操作,那在这里停车就是没有问题的,车位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
据客服人员说,有时平台可能会有定位不准的情况,也有用户反映根据导航到了停车点准备还车时,APP却提示不在网点中。但是像这种已经显示到达网点,可以还车且不需要交费时,应该就属于收费人员的问题了。
“各个停车场的情况也不太一样,但是一般遇到这种问题,我们就会让当地的工作人员去停车场核实一下。”客服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已经遇到过很多次了,如果有用户再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给客服打电话。“我们可以退还预收的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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