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出售遗留问题受理截止时间延至年底

济南日报 2019-06-23 11:30 大字

本报6月22日讯(记者 谷青)去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作为指导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依据。2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因部分企业单位合并、资产重组、土地手续不齐备等问题,致使部分公有住房无法按时向职工出售,故将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据悉,济南大批量的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已基本结束,遗留问题主要集中在“两套房超标准购买、个别界限难以把握、未明确公有住房出售结束时间”这三大问题上。为此,《通知》从购房申请人资格、明确购买现住房四个问题、单套(两套)住房超标购买问题等11大方面作出指导,稳妥地做好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工作。

而近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通过到企业走访获悉,重汽集团、轻骑集团、长城炼油厂等一批企业单位因单位合并、资产重组、土地手续不齐备等问题,致使部分公有住房无法按时向职工出售。为让更多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将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申请受理截止时间由2019年6月30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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