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新规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 中介未经业主书面授权不得发布房源

山东商报 2019-05-10 10:02 大字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史尚静)房主明明没有卖房意愿,房子却被挂到网上出售?日前,济南起凤桥街9号院,一个传统的泉水院落1200万元出售的消息就曾刷爆过朋友圈,事后屋主却表示为谣言。为规范房源发布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近日,济南制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发布规则。

根据通知,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房源委托前,应当核对委托方身份信息、房屋权属证明等资料;若房源为共有产权房屋,则需具有全部产权人真实意愿的授权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并归档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应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编号规则,确保本机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编号唯一。

值得关注的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所发布的房源须保证“信息真实”“价格真实”“图片真实”“产权真实”“委托真实”,同时避免发布已租已售、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房屋的租售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所发房源应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标明所发房源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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