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产业用地不得和住宅用地捆绑出让
□记者李震
记者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意见(暂行),新供的新型产业用地除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还可通过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但不得和住宅用地捆绑出让。
据悉,新型产业用地原则上在产业园区、功能区和重要发展廊道中规划的工业用地内安排,中心城区“中疏”范围以内、城市中心及次中心核心区域,以及其他对功能业态、建筑风貌有明确要求的区域原则上不安排新型产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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