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肚子窝心事院门口垃圾堆了两周,不知该找谁 南辛庄西路172号院居民住了十几年,仍不知他们属于哪个区

济南时报 2019-01-15 14:13 大字

14日,南辛庄西路172号院门前,生活垃圾堆在墙边。 记者俞丹 摄

14日13:00,南辛庄西路172号院门前,生活垃圾堆在一侧的墙边,已经有五六米长。墙角处的两个垃圾桶已经被各色垃圾掩埋,上面堆放的垃圾快与大门齐高。

南辛庄西路172号院位于市中区与槐荫区交界处,南北两侧分别为王官庄街办与南辛庄街办。多年来,因为归属问题,小区居民没少头疼。元旦过后,172号院的居民就发现门口的垃圾一直没人清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小区居民两边反映,得到的答复都是“不归这边管辖”。小区到底归谁管的问题困扰着大家,“这么多年,就想知道,小区到底属于哪个社区?”现实困境>>

垃圾两周没清运,“不知道该找谁管”

张先生也住在南辛庄西路172号院。小区是个将近20年的老小区,没有专门的物业,只在院门口摆了两个半人高的绿色垃圾桶,平时居民的生活垃圾都是扔在那里。“附近的环卫工人会定期过来清理。”他说,每个月去小区传达室交电费时,会额外多交20元,用作清理垃圾的卫生费,“结果从今年元旦开始,垃圾堆在门口就没再清理过,已经有两个礼拜了。”

14日13:00,记者看到院门前未清理的生活垃圾堆在一侧的墙边,已经有五六米长。墙角处的两个垃圾桶已经被各色垃圾掩埋,上面堆放的垃圾几乎与大门齐高。“都十几年了,一直都不知道归谁管。”小区传达室的大爷说,之前都是收来卫生费交给附近干活的环卫工,请人家打扫卫生时顺道帮忙清理一下。“这不现在人家不帮忙了,垃圾就没人清了。冬天还好一点,这要是夏天,垃圾堆这么长时间得有多少病菌啊。”

居民们介绍,小区位于市中区王官庄街办与槐荫区南辛庄街办的交界处。为了解决垃圾清运问题,他们曾多次前往两处街办反映,得到的答复都是“不归这边管辖”。“说是我们小区的行政归属有争议。”居民们说,多次协调后,王官庄街办工作人员14日表示,在归属问题解决前,暂时先由他们街办下属的环卫所负责日常垃圾的清运工作。

背后难题>>

小区管理归属是根源,“都说不归他们管”

垃圾清运的问题暂时有望解决了,可小区居民的心里依然开心不起来。“已经不是第一回碰上这种两边都不管的事了,归属问题解决不了,这样的难题还会常常出现。”居民王先生说,他在小区居住了十几年,至今不知道小区属于哪个社区。

居民王女士的孩子去年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孩子的户籍就落在了南辛庄西路172号。“户口本上写的是市中区,房产证上也是市中区。”她说,家里按照公示的学区划分为孩子办理入学,需要所在社区开张证明,由于小区一直没有居委会,她只能去临近小区的居委会开证明。结果被告知她所在的小区属于槐荫区,不能开立证明,“没办法,我只能再去跟学校协调,才同意我们拿着户口本和房产证办理入学”。

居民们说,由于没有社区管辖,这些年来生活多有不便,孩子上学、退休职工申领退休金……不少在其他小区居民眼中去社区走一趟就能办成的事,在南辛庄西路172号院居民的眼里都成了难事。尽管这些年来,诸如学区划分、补助申领等事宜实际都由市中区负责,但小区一直都没有正式的社区负责日常管理。就连平时院内张贴的一些公示通知,也是只有日期没有落款。“市中区说我们小区归槐荫区,他们只是‘代管’,槐荫区的又说我们户口、房产证上都是市中区,他们想管也管不了。”

●记者追访

警务区域划分属市中区行政区域划分有争议

为了弄清楚小区的归属问题,14日下午,记者分别赶到两处街办了解情况。南辛庄街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槐荫区政府有关文件以及居民户籍、房产证明上相关信息,该小区属于市中区范围。市中区王官庄街办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根据山东省政府有关批复,该小区行政区域划分应属槐荫区,“户籍登记在市中区,应该是警务区域与行政区域划分出现了不一致”。

槐荫区南辛庄街办:文件有明确划分,户籍房产证明也可佐证

“南辛庄西路172号院的日常管理一直都是由市中区有关部门负责的。”14日下午,南辛庄街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槐荫区政府在2004年下发的文件,其中写明,槐荫区政府同意将原建友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原南辛西街社区居委会合并为南辛苑社区居委会,新合并的居委会最南端为试金集团公司南墙,“这个南墙就是南辛庄西路172号院的北墙,这堵墙往南就不再是我们街办的管辖范围,文件里表述得很清楚。”

他还表示,该小区居民的户籍、房产证上的登记信息也均为“市中区南辛庄西路172号”,学区划分与警区范围均属于市中区管辖,“有时居民有事需要所属社区帮忙出证明,可他们户口在市中区,我们槐荫区出的证明也不管用啊。”

市中区王官庄街办:行政区划应属槐荫,与警务区划不一致

“我们也有文件表明这个小区属于槐荫区。”14日下午,王官庄街办相关负责人拿出了一份2001年山东省政府就济南市市中区与槐荫区行政区域划分协议的批复,批复后附有两区于1999年签订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里面有关于两区界限的详细边界线走向和界桩位置说明。“区民政局2017年就根据这份批复出过情况说明,答复说该小区行政区划属于槐荫区。”不过,当记者询问民政部门的回复是依据协议书中哪段位置说明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至于小区居民户籍、房产证上注明均为市中区一事,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户籍与房产登记是依据警务区域划分。“警务区域是属于我们市中区,但是行政区域划分不在我们这里,这是两个划分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他表示,要想弄清楚南辛庄西路172号院具体归属问题,还需要上报有关部门,由两区进一步协商处理,“居民的日常事务,暂时只能个事个办,我们能解决的帮忙解决,解决不了的只能上报协调了。”

●律师说法

为保障居民生活日常管理可先依警务区域划分

对此,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认为,既然有争议的只是行政区域划分,日常管理可先暂时依照警务区域进行。“与居民日常生活有关的,诸如上学、领取补助补贴、有关证明开立,大部分都是依据户籍统计,警务区域划分明确的情况下,办理这些业务应当不受影响。”他表示,如居民所属警务区域明确,该区域所属行政区可以先行指派临近街办、社区临时管理,方便居民生活,“等到行政区域划分明确,如有更改可再行移交”。 (记者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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