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攥指成拳”求变革“多帽合一”提效能 市编办牵头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济南实践
“十几顶大盖帽,管不了一个破草帽。”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执法环节多、推诿扯皮,这样“九龙治水”的情况一度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屡见不鲜。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是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的重要手段,也是市委、市政府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依法行政、改善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市编办主任张强表示。从“单打独斗”到“齐抓共管”,从“九龙治水”到“一家监管”,从“看不见管得着”到“看得见管得着”,从“多个大盖帽”到“一顶大盖帽”,由市编办牵头推进的这项改革任务历时两年多,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全市执法队伍由169支核减为99支,80%以上执法力量下沉到了基层一线,有效解决了多头重复执法、执法扰民、执法盲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实现了执法效能最大化,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基层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走出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生动实践。
这是改革者的理念——紧紧围绕四个目标推进执法职能和机构整合
同一层级执法主体多,执法队伍之间各自为政,多头、交叉执法问题频发;同一部门管理与执法边界不清,以罚代管、推诿扯皮问题突出,造成执法越位和管理缺位;同一领域市区执法范围重叠,重复执法和执法盲区并存,多受社会诟病;同一辖区执法队伍之间在执法理念、方式、程序等方面差别较大,执法标准化水平不高……行政执法的困境和群众的呼声,表明了改革的方向。
2016年以来,济南市围绕分权、瘦身、下沉、强体四个目标,从优化职能配置和理顺管理体制入手,统筹推进市、区县、镇街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在划分市区执法权限上,着眼于厘清执法边界、减少执法层级,针对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城区工作特点,对区里没有行政管理权限或执法任务较少的规划、农林水利、节能等领域,以市级执法为主,区级不设执法队伍;对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基层发生频率高的城市管理、劳动保障、市场监管领域,以区级执法为主,市级保留少量精干力量负责跨区域及重大案件执法。通过合理划分权限,明确了执法主体责任,优化了市和区之间执法力量配置,实现了一个层级执法和扁平化执法。
精简优化执法队伍,是提升效能的必要一环。在市级层面,主推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改革。对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农林水等8个部门,将执法队伍整合为一支;对仅有一支执法队伍的市食药监局等11个部门,将分散在相关内设机构承担的执法职责交由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对未设执法队伍的市商务局等13个部门,将相关内设机构承担的执法职责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实行一个处室执法。在区县层面,探索建立“1+7”改革模式。“1”即把基层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多头交叉重复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城市规划等领域的执法职能予以整合,组建综合执法局,实行“一支队伍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由“多头执法”向“一头执法”转变。“7”即将涉及范围不广、关联程度不高、专业性较强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文化旅游、劳动保障、环保监察等7个领域执法队伍予以规范,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推进由“权责分散”向“权责统一”转变。改革后,全市执法队伍由169支核减为99支,其中,市级由26支核减为19支;区县由143支核减为80支,执法队伍更加精干,执法主体更加明确。
“改革前,济南市有6000余名执法人员,大都分布在市和区县两个层级,执法队伍均由职能部门管理,对于更多发生在基层的违法现象是‘看不见、管得着’。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着大量属地管理职责,却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看得见、管不着’问题突出。”据介绍,此次改革由区县综合执法大队向镇街及开发区派驻执法中队,实行“双重管理、属地为主”的体制,将80%以上执法力量下沉到了基层一线。改革后,镇街执法人员平均12名,加上原有城市管理人员平均8名,可由街道办事处调配人员平均20名,最多的历下区达到平均28名。同时,注重有效整合各类执法资源,将原来分散在不同队伍、不同部门的编制资源“攥成拳头”。以区县部门的执法队伍为例,整合后,有86%的队伍编制达到10名以上,24%的队伍编制超过30名。对行政、事业、参公、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彻底打破“人员身份”壁垒。在编制规模化、队伍集约化的基础上,分领域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资金、装备保障和执法平台建设力度,真正把执法队伍做强。
这是改革者的实践——全力解决四大难题不断推动执法效能提升
执法职能和队伍整合之后,针对实际运转中存在的队伍磨合程度不高、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市编办着力从四个方面入手推动执法效能提升。
着眼解决“衔接不畅”问题,健全完善协作配合体制。综合执法不是单打独斗,协调高效运转才能有生命力。市编办指导区县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印发部门间协作配合的制度规定。通过明确处罚、移交、抄送、告知的标准和时限要求,实现各中队之间的紧密衔接配合,避免出现新的推诿扯皮。在执法部门与主管部门之间,细化部门职责边界,公布综合执法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量化配合标准,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着眼解决“承接不了”问题,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先在派驻镇街执法人员的合理搭配上下功夫,将不同领域专业执法人员分配到同一镇街,确保镇街对每项执法任务都能接得住、干得了。同时根据综合执法岗位特点,制定科学的业务培训方案,使其尽快适应综合执法工作的特殊要求。
着眼解决“落实不力”问题,抓好改革效能评估。借助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据,对改革前后投诉举报案件数量进行比对分析,做好执法效能评估。对于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领域,深入分析原因、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部门间有推诿扯皮的,及时协调解决,或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着眼解决“不接地气”问题,抓好改革宣传。市编办指导综合执法局编写明白纸和宣传册,累计发放4.43万份,将综合执法改革与解决群众身边具体问题结合起来,用通俗易通的方式抓好改革宣传。组织开展“执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总共解答群众咨询事项2.35万项。通过召开各部门、镇街、村居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门会议和其他有效形式,将综合执法局的业务通俗易通地宣传出去,让辖区群众全面了解,提升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
这是改革者的答卷——有效实现四个转变打造执法为民的改革样板
变“上下一般粗”为“上下一头粗”,实现了执法体制扁平化;变“多个大盖帽”为“一顶大盖帽”,实现了执法效能最大化;变“看不见管得着”为“看得见管得着”,实现了执法权责对等;变“群众有意见”为“群众很满意”,实现了执法便民为民……
改革前,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所在。现在,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执法案件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到100%,有效回应了基层所需和人民群众所盼。从各区县开展综合执法改革巡查评议情况来看,居民、商户和村居、镇街负责人都对改革给予充分认可,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目标是否坚定,决定改革的成败;落实能否到位,决定蓝图的实现。经过两年多的持续努力,济南市顺利完成了综合执法阶段性改革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国大城市机构编制工作研讨会、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济南市作了交流发言,省委编办领导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中央编办《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杂志2018年第12期刊登专栏予以重点推介。
下一步,市编办将及时学习领会中央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研究提出济南市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加大改革统筹协调推进力度,在优化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建立健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等方面持续下功夫;动态抓好改革评估,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执法领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执法效能服务水平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本报记者 王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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