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不仅套钱,还可能套命!历城警方打掉一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济南日报 2018-08-29 11:48 大字

济南市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历城公安分局按照有关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历时4个月,于7月15日成功打掉以李某某为首的“天鹏商会”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28人,刑拘26人(其中逮捕20人),扣押被害人纸质贷款资料20余份、电子版贷款资料600余份,冻结涉案财产1000余万元,被害人多达600余名。

据悉,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济南市涉案人员最多、涉及被害人最多的典型案件。

女大学生因借高利贷被拘禁

今年2月,历城公安分局洪家楼派出所接崔某(女,19岁,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生)报案称:“因高利贷被人控制。”接警后,分局刑警大队与洪家楼派出所立即开展初查,发现报案人崔某至2017年9月经人介绍,先后5次从相某处借款8000余元。

今年1月5日,崔某因无力偿还相某的借款,经相某介绍,到位于市中区的“天晟金融”公司陈某、张某处借款。为达到敲诈崔某钱财的目的,陈某随意订立各种收费项目,虚增债务。崔某借款5000元,扣除手续费、中介费、身份证押金,实际到手仅为2200元;嫌疑人发现崔某到别处借款后,认定崔某违约将其拘禁,要求其交纳违约金1万元,逼迫崔某联系家人还款1.5万元。

办案民警了解案情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嫌疑人陈某有固定组织,多次实施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犯罪,有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可能。

2月28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德生在听取案件专题汇报后,决定成立专案组,并担任专案组组长,市公安局、历城公安分局调集精干力量全力侦办此涉黑案件。

3月14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和相某抓获归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所在公司确有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事实,专案组立即邀请历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办案。

600余名受害者身陷“套路贷”

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天晟金融”是“天鹏商会”下属公司。2015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成立“天鹏商会”,以该商会为掩护放高利贷,实施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获取暴利。

“天鹏商会”内部人员固定,层级结构分明,且有严格的考勤等规章制度,公司员工每日将工作内容写成书面的工作日志发给部门领导和总经理李某。为获取更多非法收益,还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业务部放贷款数额和清欠部收贷款的数额与员工的工资挂钩。

历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综上所述,可以认定“天鹏商会”是以李某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查明,“天鹏商会”实施非法拘禁、诈骗、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的被害人多达600余名(现已落实200余人),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

为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李某制定了详细的奖惩措施,业务部每放一笔贷款有提成,清欠部每收回一笔坏账,敲诈的钱财和清欠员平分。为鼓励清欠人员敲诈更多钱财,对完成超额“清欠”的,李某都要求公司以“捷报”的形式迅速传达到每名员工。

李某等犯罪集团骨干成员,通过犯罪活动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部分犯罪嫌疑人每月的消费金额高达数万元。

借款人为躲债举家搬迁

民警介绍,李某指挥组织成员在网上和夜市四处散发广告,谎称组织贷款无手续费、无需抵押,利息最低,当天放款,诱骗借款人到公司咨询,现已查实的200余起案件,需要进一步查证被害人有500余人。

“天鹏商会”为达到控制借款人的目的,让清欠人员剃头、刺文身,给借款人造成心理威慑,迫使被害人在发现被骗后不敢不借款;借款人迫于威慑签订借款合同,规定了多项霸王条款肆意认定违约,之后借款人必须按照他们的规定支付巨额利息,一旦不能满足要求,嫌疑人就威胁恐吓被害人及其家属,被害人迫于已签订借款合同,不得不受嫌疑人控制,支付高额违约金。

民警介绍说,此案涉及的被害人达600余人,大部分系在校大学生。已查实的线索中,有多起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有逼迫被害人交出用于治疗癌症的2万元现金的,有逼迫被害人支付高额违约金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甚至有借款人家庭举家搬迁躲债的,少数被害人还被胁迫加入该集团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历城公安分局局长陈晨介绍,警方对黑恶犯罪一直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无论是谁,不管隐藏得多么深,都会坚决打击不动摇,坚决将其绳之以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希望群众踊跃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天罗地网和铜墙铁壁,共同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本报记者 陈彦杰 通讯员 王惠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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