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对公共场所光膀子等多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穿上“文明衣”,拒绝做“膀爷”
10日下午,全市市民文明素质再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召开,《“爱泉城讲文明树新风”全市市民文明素质再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也在当天出炉。按照该实施方案,济南将组织文明劝导员在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广场公园、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对大声喧哗,说粗话、脏话,随意谩骂,举止粗暴,光膀子,躺卧公共座椅,随地便溺等行为进行劝阻引导。
交通秩序的优劣,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据悉,济南将开展“文明行路”活动。对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马路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通报所属单位和居住社区。
据了解,济南还将开展“文明养犬”活动。上述实施方案里提出,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除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外,个人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幼儿园和公园、景区、广场等文化、娱乐、健身场所以及宾馆、饭店、市场、商店等公共场所,不放任犬在公共水域内洗澡游泳;不携犬乘坐除客运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佩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犬袋;组织开展养犬登记,携犬出户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系挂号牌,用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携犬人应当及时清理犬排泄的粪便;加大无证犬、未年审犬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济南还将发动社区志愿者对不携带养犬登记证、不为犬挂号牌、不戴束犬链、不清除犬粪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对不听劝导的及时告知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并且,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在适当位置设置犬便沙土池,在方便位置放置犬粪便收集袋,设置文明养犬提示,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实习生顾仲源 记者赵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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