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养狗计分制”治理犬患 122名违规养狗者扣满12分进学习班参加考试
未拴狗绳、犬吠扰民……济南实行“养狗计分制”后成效几何?记者近日从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处获悉,“计分制”实行以来,共处罚1430名犬主。其中,122名犬主被扣满12分,参加学习与考试。
3次遛狗不拴绳犬主扣12分
“你有狗证吗?”一位执法民警询问一位抱犬的市民。近日,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民警在街头巡查违规养犬的视频热传于网络。众多网友持支持态度,有网友评论称:“济南以治人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犬患”问题,对于害怕狗的人简直是个好消息。”
据了解,2017年1月1日,济南市正式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第一次查处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的,民警将对犬主进行警告,并扣除3分;第二次查处时,将按照情形对犬主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并扣除6分;第三次查处时,对犬主扣满12分,同时,犬证若未年审也将一次扣除12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济南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2017年3月至7月期间,他在小区遛狗时,因两次未拴狗绳被扣去6分后,他害怕狗被没收,此后出门遛狗时都会给狗拴绳。
扣满12分考试合格才能领犬
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陈朝表示,养犬管理计分制实行一年半以来,共处罚1430名犬主。其中,122名犬主被扣满12分,并参加学习与考试。“110名犬主通过考试领回了犬只,还有12名犬主未通过考试,依照《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我们将犬只没收。”陈朝说,大部分犬主都会配合。
据介绍,扣满12分的犬主需到指定的地点,免费参加《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的学习,而没收的犬只被暂存在各区的养犬管理办公室。犬主在学习管理规定,能对养犬权利、义务熟练掌握之后,民警当场发放试卷进行考试。犬主在考试成绩合格后,填写领养表格,以领养的形式将犬只领回。
对不拴狗绳投诉明显减少
“有的犬主的犬只被没收后,会一直开车跟着我们一直到犬只管理部门,主动要求学习考试、领回犬只。”一位民警说,“计分制对犬主的自律意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们在日常巡查当中,发现凡是扣满6分的犬主非常自觉,出门拴绳。因为再违反一次,他的犬只将被面临被没收的危险,还要参加学习和考试。”
养犬计分制实行后,济南市民对犬只的不满意度和投诉数都大幅下降。2017年,济南市民对“犬只不拴绳”的投诉较2016年下降43%,对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的投诉数较2016年下降65%左右。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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