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推行“四十五证合一” 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
□记者田可新
通讯员赵延亮李晨报道
本报济南讯7月2日,济南市工商局对外发布,从当日起,济南市推行“四十五证合一”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优化营商环境再发力。当天,来自台湾的蔡先生恰好享受到了这两项改革的便利,“我要开一家教育咨询公司,没想到今天到窗口提交材料就领到了营业执照,备案信息通过网络直接提交给商务部门,不用我们再跑一次,真是太方便了!”
为贯彻落实原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在“三十一证合一”的基础上,日前,济南市工商局将14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施“四十五证合一”。
据了解,本次“四十五证合一”改革在全市各级登记窗口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登记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机关经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四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并及时归集至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各有关行政部门通过登录协同监管平台,及时共享接受信息。截至7月2日下午4时,全市共核发“四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652张。
而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1日起,济南市正式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据了解,本次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工商登记改革适用于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登记(包含并购)。申请人登录“山东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网上登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登记服务平台,网址:http://218.57.139.23:10010/psout/)”,在线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登记、“多证合一”和商务备案等信息,服务平台即可将所填信息分别推送至企业登记、商务部门,减轻企业负担。企业登记部门预审通过后,按规定通过登记窗口收取申请人相应设立登记书面材料,核发营业执照,并将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推送至商务部门系统。商务备案机构将申请人通过登记服务平台上传的备案信息,在外资系统对企业商务备案信息进行甄别和形式审核,并通过手机短信或在线告知企业商务备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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