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一次办成”改革市城乡建设委审批服务大提速施工许可前置审批要件由32项精简优化至14项
优化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办理专题会议现场。
7月4日,市城乡建设委党委书记、主任蒋向波(左)带领各业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到委审批办现场办公。
窗口工作人员为企业办理审批业务。(本版照片均由本报记者 张一 摄)
建设资金到位证明等8个审批要件取消提交;施工图审查备案与施工许可等事项合并办理;施工许可前“多事项、跑多次”变为“合并办、跑一次”……日前,市城乡建设委优化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办理,审批服务大提速。施工图审查结果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施工措施备案与施工许可等4个建设工程审批事项合并办理,其涉及的32项前置审批要件精简优化至14项,“瘦身”后施工许可等4事项办理日期压缩60%,整体审批效率提高50%。
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召开之后,市城乡建设委在第一时间召开全委大会传达全市大会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安排部署。会上解读了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政务服务“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清单的通知》,并结合市城乡建设委实际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安排部署。如针对实施工业“零土地”技改项目建设承诺制、试点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承诺制、企业取得“标准地”并作出承诺后即可开工建设等涉及该委的承诺事项,业务处室在会议结束当晚即研究实施细则,明确内容、时限等;针对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推行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等涉及该委的事项,委审批办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立即与各有关单位对接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沟通、汇报,研究落地细则,以最快速度实施;“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涉及市城乡建设委71项事项,各有关处室严格落实责任,也在当晚加班梳理,切实抓好清单落实。
随后,市城乡建设委马不停蹄、加班加点梳理各审批事项,能精简的精简、能合并的合并、能共享的共享,在审批上做减法,在服务中做加法,实现最大程度的便民便企,为项目落地创造更加有利的便捷条件。
作为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落实市政府“拿地即开工”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此次市城乡建设委审批服务的改革,对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营商环境、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本着“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其深入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改革,精简审批繁杂环节,使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扎扎实实为百姓打通了一条办事的“快车道”。“串联”变“并联”
优化精简18项要件让企业少跑“审批路”
“过去办项目施工许可,需要从设计图审开始一个个环节依次进行,很多要件要重复提交。现在好了,不但能合并办理,资料也能共享了,这对企业来说是大好事。”在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窗口,前来办事的企业工作人员拍手称赞。
■直接取消的8个要件为:《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施工、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建设、
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济南市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自查
表》、建设资金到位证明、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经备案的监理合同。
■另有10个要件改为企业仅需提供一次、或系统提取或自动流转: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附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书》、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图政策性审查意见表及装配式建筑项目核实意见表、经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中标通知书》或《发包备案表》(施工和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备案登记证。
为给企业松绑“减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城乡建设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济发【2018】23号)精神要求,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合并审批事项。记者从该委了解到,此次审批“瘦身”共优化精简了18个审批要件。
“精简的要件并不是完全取消,只是不需要企业跑去窗口申报了。”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改革最大的特点在于构建了“全委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市城乡建设委内部信息的互联互通,让审批数据和审批结果在审批事项间“跑起来”,当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备案、建设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办理完结后,审批结果自动“跑”到施工许可环节,系统自动提取,无需企业重复提报,真正实现了“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企业节约了时间成本。图审“只进一扇门”
消防、人防等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在此次大幅减少事前行政审批、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改革之前,市城乡建设委已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节先行“瘦身”。
6月30日,市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指南(试行)》,提出将消防、人防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当中。建设单位只需将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结建式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一次性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即可出具合格书,并分别报送市城乡建设、人防、公安消防主管部门。
“也就是说以后施工图审查企业只找一个机构就行。”市城乡建设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一个项目的施工图从审查申报到正式施工,建设单位要跑不同的政府部门进行审批、报备,仅施工图审查一项就得到图审机构、人防、公安消防三个单位办理,重复审查和意见矛盾造成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大量时间和成本浪费。而现在,这些跑腿的工作都由图审机构包办了,不仅给企业节约了人力成本,审查时限也大幅缩短。建筑小区海绵城市建设列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综合验收环节,相关指标由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一并审核。
目前,全市范围内的施工图审查已全部实行网上报送,电子化审查,作为施工图审查流程最后一环的把关环节,备案环节由于采用线上操作,以及流程改进,实现了与图审环节的无缝对接,做到了企业“零跑腿”完成图审备案。先“承诺”后监管
配套费放宽至取得施工许可两月内缴纳
原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在此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改革中,“告知承诺制”也是一大亮点。所谓告知承诺制,就是政府部门公开条件和标准,先由政府告知建设单位具体要求,再由建设单位承诺,审批部门可以把承诺书作为依据来办理相关许可事项,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
记者在改革措施文件中看到,包括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和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劳务工资保证金在内的3项费用均由核发施工许可前必须办理完成改为企业可选择承诺办理。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承诺书》要求,在取得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个月内(以证载发证时间为准),办理完毕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缴纳等相关手续即可。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缴纳国家有严格的政策,我们继续执行市里制定的各项有关优惠政策,对企业而言,缓交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缓交不等于不交,审批放宽的同时也对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告知承诺制\’改变了过去一批了之的做法,是一个重大的改革事项。”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不能按规定履行承诺的企业,市城乡建设委将暂停其后续建设手续办理,并给予项目停工、撤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计入不良诚信记录等惩戒,同时取消通过告知承诺办理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资格。
一切围绕审批,一切为审批服务和改革让路。市城乡建设委提出,举全委之力,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审批力量,全委工作都首先服务和服从于审批改革、审批提速。相关处室抽调到审批服务窗口工作的人员,要摒弃原来的处室意识,服从委审批办的统一管理和考核。审批办要进一步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考核,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其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行政审批工作高质高效。组织人事部门要本着向审批办倾斜的原则做好审批人员调配工作,确保窗口审批的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此外,还要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到全委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知晓行政审批流程、规范、标准。把民之所望,做改革所向。市城乡建设委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突破工作难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努力为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为建设企业提供更大的办事便利。
审查流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零跑腿”怎么办
建设单位通过济南市数字化审图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结建式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加层、改造项目需提供房屋鉴定报告);■地质勘察报告;■各专业设计计算书;■项目立项批文;■规划案咨询意见函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所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装配式建筑项目政策性审查意见表;■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通知书或人防工程方案审查意见函;■装修工程审查需提供装修用途与原规划用途一致的证明材料(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证等);原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表(如该建筑为1998年9月1日以前建成无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表的,需提供该建筑为1998年9月1日前建成的证明材料);■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审查合格后线上发放审核合格书并分别报市城乡建设委、人防、公安消防主管部门。
施工图审查机构线上审查。
制图/孟学荣 文/本报记者 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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