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历下公布40所小学学区范围 达到“入学控制线”,随迁子女可选报

山东商报 2018-06-29 15:40 大字

昨天,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公布辖区40所学校学区范围,历下区户籍儿童6月30日-7月3日可就近到对口学校现场提交材料。继续在部分学校设立弹性学区。

值得注意的是,历下区今年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选报”学校的办法,按照“选择与调剂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所选报学校空余学位数量,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达不到“入学控制线”,或者第二次填报志愿未被录取且放弃调剂的,需回原籍就学。同时,支持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排位方式招生。本专题撰稿记者杨芳

随迁子女可选报学校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昨天公布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根据该意见,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小学采用登记入学方式,初中采用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继续贯彻落实“零择校”“零择班”政策。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省属及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以及省属、市属中小学的招生工作,需服从区教育局的统一管理,按照划定的学区落实招生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收的新生按性别采用随机混编的方式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

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相对就近、积极稳妥”的要求,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按照“积分量化,公平公正,选择与调剂相结合”的原则,公布提供学位的学校及学位数量,实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报学校的办法,依据所选报学校空余学位数量,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因学位限制不能在历下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民办与公办同步招生

据悉,历下区教育局将根据辖区现有教育资源分布状况,科学统筹现有教育资源,对部分学校资源进行合理调配。

对于没有配建学校或配建学校尚不具备招生条件的新建、插建小区业主子女入学,依照“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相结合”的招生原则,待业主实际入住并落户后,区教育局根据小区周边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和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历下区教育局提出,今年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与公办学校同步,严禁提前招生。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支持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排位方式招生。

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原则上在7月底前结束。各学校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明年起开放信息平台

据悉,为方便群众登记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及时准确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人数,历下区将自2019年起,每年3月1日起开放信息平台,进行适龄儿童信息登记。

此外,今年启用新建成的东城御景项目配建小学,定名为“济南市历下区盛和小学”,原则上从起始年级开始招生。

历下区户籍儿童6月30日-7月3日可就近到对口学校现场提交材料,录取通知书7月31前发放完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11日-13日,可去10所学校审核材料。这10所学校分别是:汇波小学、趵突泉小学、友谊小学、燕翔小学、丁家小学、盛福实验小学、花园小学、智远小学、科苑小学、济南锦屏学校。7月19-20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家长可以到网上查询积分和排名。

需要注意的是,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达不到入学控制线,或者第二次填报志愿未被录取且放弃调剂的,需要及早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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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关心的问题答案都在这里

“我们在历下区有房产并居住,但户口在别的区,孩子能在历下上学吗?”“孩子户口跟着历下区的爷爷奶奶,我们虽在别的区有房但户口也在老人户口本上,孩子能在历下上学吗?”……记者梳理了几个家长们关注度较高的问题,济南历下区教育局也都给出了答案。

●问题1、在历下区有房产并居住,但户口在别的区,孩子能在历下上学吗?

答案:不能。孩子想在历下区上学,必须满足历下区的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条件。

●问题2、父母和孩子都是历下区户口,但是房产和户主都是孩子祖父母的名字,孩子能否在历下区入学?

答案:1、户主和房产都是老人名字,孩子自出生就在随监护人在老人房产处落户并长期居住,且能出具监护人双方在济南市无房产的证明,可以在历下区入学。

2、户主和房产都是老人名字,监护人虽有房产,但监护人一方是独生子女,孩子自出生就在随监护人在老人房产处落户,并长期居住,能提供监护人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在户口所在地对口学校入学。

3、户主和房产都是老人名字,监护人另有房产,应将孩子户口迁至房产处,就近联系入学事宜。

●问题3、家长和孩子属于历下区集体户口,能在历下区上学吗?

答案:属于集体户口的,需要监护人双方出具《房屋情况证明》。如确实无房,且以家庭为单位在历下区实际居住,由区教育局根据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周边学校的学位情况,协调安排入学。如监护人另有房产,应将孩子户口迁至房产处,就近联系入学事宜。

●问题4、我们是历下区拆迁户,孩子怎么上学?

答案:1、能回迁的,出具回迁协议,可以原服务区入学;

2、属于货币拆迁的,如果已在历下区购买房产,可以到新房所在地对口学校提交入学材料;仍在租房或者已买的房子是期房,需开具济南市无其他房产证明,由区教育局根据租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协调安排;如果已经在其他区购买新房,需要到房产所在地教育部门咨询入学问题。

●问题5、外来务工人员已满足在历下区申请入学基本条件,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今年能否在历下区上学?

答案:不一定。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上学安排在历下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结束之后,会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提供学位的学校和学位数量,按照积分排名情况,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实录取不了的,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需及早回原籍联系入学事宜。

●问题6、如外来务工孩子能在历下区就读,能否在租住地就近入学?

答案:不一定。家长需要按照积分排名,根据学校和学位数量,自愿填报志愿申报,系统会根据所选学校的学位数量,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问题7、刚在历下区买了新房,尚未交房,孩子能否在历下区申请入学?

答案:尚未交房的业主子女,只能在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按照当地相关规定申请就读。待所购小区交付使用,业主实际入住并落户后,可向历下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区教育局会在新的学年,根据小区周边学校的教育资源情况,按照转学相关规定妥善安排。

●问题8、小区没有配建学校,或配建学校不具备招生条件,业主子女如何上学?

答案:业主实际居住并落户后,历下区教育局会根据小区周边学校的教育资源情况,和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

●问题9、买了历下区二手房,户口也落上了,一定能上对口学校吗?

答案:不一定。如果当年对口学校招生压力过大导致无法容纳,就要依据户籍迁入的时间和购房时间先后依次入学。历下区教育局会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协调至周边学校入学。

●问题10、住在公租房的历下区户籍孩子,如何上学?

答案:历下区目前有两处公租房:盛福苑小区和西蒋峪和苑小区。其中盛福苑小区的业主子女,今年在东城御景项目配建小学——“济南市历下区盛和小学”就读;西蒋峪和苑小区业主子女,今年在锦屏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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