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群众找我来办事”为“我替群众去办事”济南司法行政服务营商环境“加速跑”
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行政系统怎么做?
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召开后,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广州、深圳、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司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对标先进,整合审批职能,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造,着力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规范快捷的法律服务。
精简流程“跑”出新模式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市级政务服务“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清单。市司法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共10项,其中“零跑腿”1项、“只跑一次”4项、“你不用跑我来跑”5项。
市司法局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在符合办理条件的基础上,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四个减少”,即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压缩运行流程。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采取区县司法局集中统一代办或法律服务机构代办等形式,变“群众找我来办事”为“我替群众去办事”,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不仅在“零跑腿”、“少跑腿”上下功夫,更在“跑得方便”上做文章。
各个击破“跑”出新举措
针对“最多跑一次”清单中不同事项,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推出不同举措。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打造“温暖法援”品牌,放宽公民经济困难执行标准,按照县区城乡居民上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执行,大胆探索法援网上办理。加大对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管理力度及与12345热线对接力度,实行值班律师准入、全年365天无节假日接线、大数据分析等制度,充分发挥热线、网络、信访律师顾问工作作用,解决群众涉法咨询。
针对律师、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梳理不能实现“零跑腿”的制约因素,积极协调解决。组建新旧动能转换等专项法律服务团,主动跟进征收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保护等全市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打造“六个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建立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指导各类企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供日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助力企业依法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稳步推进合作制公证处试点,深化落实公证便民8条举措,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流程和标准,为市场主体提供合同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实现“一条龙”、“一站式”、便民化的高效快捷服务。
优化环境“跑”出新思路
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布12348法律咨询、服务电话,大力实施“互联网+法律服务”工程,丰富完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和手机APP功能,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要调解、寻鉴定、学法律”。牵头做好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调解与诉讼、仲裁、公证的对接机制,推动建立大调解联动体系。成立市律师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法院、仲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等机构设立商事纠纷调解组织,推动投资、金融、证券、保险、国际贸易等领域商事纠纷的快速解决。
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市司法局加大对营商环境的法律宣传力度,做到哪里有企业法治宣传就到哪里。深入开展“法治六进”,引导更多律师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税法》等法律法规,在企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浓厚法治氛围。帮助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建立有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权利事项防范体系,加固企业内部风险防线。围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协助解决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企业投资兴业,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本报记者刘晓群通讯员王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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