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走出去”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增三倍
本报讯(记者 韩霄鹏)22日,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为“走出去”企业举办税收政策公益宣讲会。记者获悉,三年来,济南市“走出去”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优惠2195万元,同比增长近三倍。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5周年。5月16日,“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闭幕,参会各方联合发布《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有力推动了“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更加紧密、更加深入。22日的税收政策宣讲会上,法律、会计等领域的专家为“走出去”企业重点宣讲了独立保函风险管理、中国企业投资东盟等法律问题,以及“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风险及管理、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的企业兼并与重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涉税问题,现场帮答疑解惑,为“走出去”企业新旧动能转换加油助力。
据了解,三年来,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累计为“走出去”企业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58份,涉及16个所得来源国,帮助“走出去”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优惠2195万元,同比增长近三倍。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出口额12.2亿元,出口退(免)税7.38亿元,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位于巴基斯坦的萨希瓦尔电站是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一带一路”项目,是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建成的最大规模燃煤电站之一,也是巴基斯坦装机容量最大、技术最先进、环保指标最优的大型绿色电站,2017年10月28日正式运营。济南市税务部门根据巴基斯坦联邦税制的特点,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编制《服务“走出去”企业——巴基斯坦税收政策汇编》,深入分析境外涉及的税务风险和可能存在的涉税争端,帮助企业更好管控税务风险。
山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在境外有多个承包工程。公司财务人员刘忠山介绍,过去,集团的企业所得税抵免一直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的原则计算,税负较重。2017年12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又称“84号文”)。不久,税务部门上门“送政策”,告知路桥集团可以选择“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分国(地区)不分项”的方式,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路桥集团选择新的计算方式后,税负减轻20%。“国家规定,这个计算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这个政策送得太及时了!”刘忠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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