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到底咋改革

济南日报 2018-05-25 11:42 大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今年济南市各县区将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有村(居)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底该怎么改?市农业局对此作出政策解读。

改革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

宣传动员

逐级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层层动员发动,将改革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群众,做到家喻户晓。

开展培训

层层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对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制定方案

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二)实施阶段

清产核资

对村(居)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进行登记造册,报镇(街道)审核备案。

成员界定

采取实质性和程序性相结合的办法,合理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

资产量化

在全面清产核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

股权设置

提倡以成员股为主,根据村(居)资产状况可只设人口股,也可以人口股为主,兼顾成员对集体经济的贡献,分别设置人口股和农龄股(劳龄股)等。

股权管理

提倡对股权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静态管理模式,按人量化、按户发证,建立健全股权证登记制度。

(三)登记注册阶段

制订章程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完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登记注册

现阶段可由县级政府农业部门负责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

运营管理

现阶段,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应主要以承包、租赁等方式运营,完善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相关制度规范,定期实施财务公开。

(四)总结阶段

档案整理

县区、镇(街道)、村(居)均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保管规范和有效利用。

全面总结

全面系统总结有关情况,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为集体经济发展夯实基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3)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4)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资产归谁所有

农村集体资产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不是成员所有,也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更不是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成员管理运营集体资产,目前尚未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暂由村委会代行职能。

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的对象

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

清产核资的目标

明确资产权属关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保护用好资源性资产,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管好用好非经营性资产,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

清产核资工作步骤

原则上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成立机构;(2)制定方案;(3)宣传发动;(4)全面清理;(5)结果公示;(6)审核录入;(7)建档立制;(8)总结验收。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如何开展清产核资

●对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持有的企业,要将其清产核资后生成的资产负债表,与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进行合并,同时集体经济组织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债权和债务项目要相互抵消;并调减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和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

●对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在清产核资后,将所有者权益按投资比例对应调整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

●对集体经济组织无实际控制权的参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按长期投资处置。

成员界定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成员界定的原则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成员界定要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成员身份确认程序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在镇(街道)、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具体程序为:(1)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确定成员身份确认基准日和成员身份确认办法;(2)入户摸底调查,逐户填写摸底调查表,编制名册;(3)成员(代表)会议民主讨论;(4)对初步结果、核实结果和最终结果实行三榜公示;(5)逐户签字确认;(6)存档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享有的权利

(1)财产权利,具体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林地、草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2)民主权利,具体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对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等民主管理权利;

(3)法律、法规、规章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权设置与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股权如何设置

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集体股的设立与否及所占比例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定。其中成员股可以仅设置人口股,也可以根据人口数量和成员在集体内劳动时间及贡献分别设置人口股和农龄股(劳龄股)。

有需要的地方,也可以探索扶贫股、独生子女奖励股等股份,其设立与否及所占比例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具体方案应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不设立集体股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章程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公益金和应付福利费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集体公益事业。

改革后股权如何管理

由集体经济组织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决策管理、参加收益分配、享有股份分红的凭证,确权到人、颁证到户。

股权管理提倡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在股权静态管理模式下,量化的股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也可以继承、赠予,但不得退股提现,具体操作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提倡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改革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

●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

●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

●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经济组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符合规定条件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免征契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销售合同以及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农业生产行为免征增值税;●免收确权变更中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对新成立的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小微企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政府拨款、减免税费、扶贫投入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承担财政支农惠农项目。

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是什么关系?

村党组织、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性不同、职责不同,难以相互替代。●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领导和支持各类基层组织依法行使职权。

●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群众自治工作,搞好自治管理和公共服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集体资产的运营和管理,理顺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关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成员收入。

制图/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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