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潜逃 拒不到案再被抓
本报5月24日讯近日,经长清区法院决定,长清交警大队依法对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张某富执行逮捕。
2017年5月7日22时许,张某富(男,47岁,长清归德人)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文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长兴美郡西门时,与对向一辆自行车相撞,造成自行车主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警方检测,张某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3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同年5月25日,经长清公安分局批准,城区中队依法对张某富刑事拘留,6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张某富擅自违反相关规定,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及检查机关调查,被警方网上追逃。今年5月15日,张某富在济南火车站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随后被长清警方押解归案,目前关押在济南市第三看守所。
(张帅)
新闻推荐
□记者张鹏程报道本报济南讯5月18日,济南热力集团下属合资子公司济南港华燃气热力有限公司携手山东建筑大学热...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