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本销分“自助”失效新规提前5个月突袭 说好的9月1日呢?
点击查看原图省城多个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已张贴新规通告,自助处理设备显示屏也做出相应提示。不过,各窗口并未出现排队办理业务的景象记者张舒摄点击查看原图历城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内张贴的“通告”内容点击查看原图昨日上午,在天桥交警大队,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前几乎没有市民排队点击查看原图通告
省城交通违法自助设备升级借本销分需到人工窗口处理
窗口
办理大厅未现市民排队销分估计多数上月已“紧急处理”
交警提示
“无论处理交通违法途径怎么变,还是希望大家文明出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从9月1日一下提前到了4月11日。昨日一早,济南市交警支队在官方微信发布《关于对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进行系统升级的通告》。根据通告内容,自当天起,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将只能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行为需到人工窗口处理。这意味着,这次突如其来的通告,比之前3月1日盛传的“销分新规”更加严格。文/图记者张舒
“销分新规”再次突袭自助机不允许“一人多本”
昨日上午,省城车主张先生刚打开手机就收到一条政务短信推送,“车主服务: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知,为打击驾驶证买分卖分非法牟利行为,堵塞机动车违法处理漏洞,总队对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进行系统升级。自4月11日起,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只能处理驾驶人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行为,需到人工窗口处理。”“一下把我给看蒙了,不是说9月1日开始施行吗?”张先生立刻想把这条信息转发到微信朋友圈进行求证,才发现朋友圈早已被这条消息刷屏。原来,当天早上7点多,济南市交警支队就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了《关于对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进行系统升级的通告》,通告内容与张先生收到的短信内容几乎一模一样,也是告知即日起交通违法自助机将不再允许“一人持多本”处理违法业务。“看来这是权威消息了。”张先生确认了消息的真伪后,更加疑惑,“3月1日盛传‘销分新规\’时,我还专门联系了朋友,想借他的驾照去销分。后来得知‘新规\’9月1日后才执行,我寻思着那两天这么多人扎堆办理,没必要凑这个热闹了,就把这事儿给搁下了。这一下突如其来的通知,真有点让我措手不及,后悔当时没赶紧把违法都消除了。”
办理窗口市民增加不明显未现排长队情况
交警官方微信发布通告后,记者第一时间来到位于天桥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看到工作人员已在大厅门口张贴了这一通告。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上的显示屏也做出了相应提示。“今儿还怕自助设备排队,一大早拿着朋友的驾驶证来销分,没想到‘扑了个空\’,算我在内排队的才4个人。”市民张女士说着,拨通了朋友的电话,她希望朋友能到服务大厅来一趟,在窗口和她把交通违法处理一下。记者了解到,像张女士一样做好了排长队的心理准备却“扑空”了的市民不在少数。下午4点左右,在历城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记者看到,不论是大厅内的还是户外的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前,几乎都不用排队就能立刻办理业务。记者在自动取号机上取了一张排号单,单据上显示当天仅办理了300多个业务;而在3月初“销分新规”被盛传时,几乎每个区的车管所一天都要处理好几千条违法,当时排队销分的市民不仅站满了各个车管所大厅,就连周边的人行道也被挤得水泄不通,有人甚至专门定了外卖、带上水杯、拎着马扎准备打“持久战”,工作人员也只能取消午休,晚上更是加班加点延时服务。“估计不少人3月份就已处理完了,所以这次来排队的人不多。我身边的朋友几乎都是上个月就处理完了违章。”当天正在办理业务的车主宋先生告诉记者,“打击买分卖分也能理解,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约束了我们个人的交通出行行为,以后开车上路得更小心。”
外省车无法用自助机销分人工窗口处理方式没变化
此前,各交警队自助处理设备既可处理机动车车主本人驾驶证对应的车辆交通违法,也可用别人的驾驶证处理非本人名下的车辆交通违法。该设备一方面方便了车主,同时也方便了黄牛买分卖分。不过,自11日起,处理非车主本人驾驶车辆造成的交通违法,就必须去人工窗口。人工窗口处理方式并没变化。想要“借本销分”的市民,可请驾驶者本人拿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车辆的行驶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如果是处理本人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则可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在自助机处理设备上完成。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济南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只能处理鲁A 牌照车辆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在济南市区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本省其他地市的车辆,山东省外车辆产生的违法行为则无法在自助设备上处理。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年2月发布的信息,年内将在全国陆续开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届时,只要将驾驶证与相关车辆进行绑定,就可实现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不过,对于济南何时开启这一自助途径,济南交警尚未发布信息。
解疑答惑
“新规”三问
1问:车主以后还能“借本销分”吗?
答:按照此前公安部的通告,使用“交管12123”APP网络平台,年内即可进行“借本销分”,一个驾驶人可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并且无面签限制要求。不过,交警部门目前尚未发布何时开通这项功能的信息,同时,记者了解到,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也暂时没有现场绑定业务。
2问:自助处理设备以后都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的车辆违章了吗?
答:目前,济南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有各大队窗口、济南交警微信、泉城行+APP、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12123”平台等多种途径。虽然方便市民销分的途径较多,但各种方式并不是使用同一个数据平台。当各个平台实现互通数据后,在“交管12123”APP绑定“一人多车”或“一车多人”后,就可在自助处理设备上处理非本人名下的车辆违章了。
3问: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交通违法咋处理?
答:通过“交管12123”APP 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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