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保障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济南日报 2018-01-31 13:01 大字

槐荫区检察院开展模拟法庭预防校园暴力犯罪。

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织,成员5人,其中员额检察官2人,检察官助理1人,书记员2人,配置办公室、专设办案文号。

该院办案规范化工作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2017年底建成了集科技、未检法治宣传以及远程视频和心理疏导、VR实景体验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基地。与区司法局会签文件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捕、诉、监、防、帮一体化有效落实,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在2017年度业务考核中取得全市第一名的成绩。

未检案件质量获最高检肯定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安排,2017年11月29日,最高检未成年人案件质量评查第二小组来山东进行评查。评查小组对作为抽查对象的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案件质量进行了评查,从未成年人特殊程序的体现、案件事实的分析、法律条文的适用、文书的规范以及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帮教疏导、社会化支持体系运用等各个方面,对26件未成年人批捕卷宗和公诉卷宗及随机抽取的2件重点卷宗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检查。

在评查情况反馈会议上,评查小组对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整体办案水平较高,案件质量好,卷内“三纲一书”内容完备,说理性强,未成年人特殊程序贯彻案件办理始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检察监督工作到位,文书使用规范。

会签文件保障未成年服刑人员权益

为了正确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保证刑罚顺利实施,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大教育、感化、挽救力度,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与槐荫区司法局协商,制定会签了《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双方根据会签文件规定,立足工作职能,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联合开展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该院未检部门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拓展社区矫正监督载体。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犯罪预防教育资源,以信息化大数据为依托,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共同承担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责任。

(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张军锋)

新闻推荐

济南首部气象政府规章出台气象灾害预警不得擅自发布乱发“蓝黄橙红”,最高罚5万元

本报1月29日讯(记者王淑文)《济南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这是济南市人民政府通过的首部气象政府规章,非法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