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面禁停更友好还要做好人性化细节
□本报评论员 徐敏
进入2018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济南交警放了一个其实并不在意料之外的大招:市区禁停道路将在100条的基础上,拓展到全部主次干道(见本报今日A06版报道)。
其实,禁停只是诸多治堵措施中的一项,但这一项总是最受市民关注。因为从开车出行的角度看,确实带来了一些不便,甚至增大了出行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比如,以往开车去银行办理业务,就近找个合法停车位,既方便又快捷;路段禁停之后,除非冒着被抓拍的风险,否则只能找附近的停车场,这必然增加时间成本。如果被抓拍,所付出的经济成本就更高了。如此一来还不如直接选择公交出行,但是又有人会觉得出行舒适度上就差一些了。
既舒适又便捷的出行环境,是每种交通方式的参与者都希望的,可是城市配套设施的发展和完善需要时间。说得通俗一些,就是机动车数量增长得太快,我们的城市道路容量和停车场短时间内还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消化。所以,“道路是用来行车的,而不是停车的”概念开始慢慢普及,看似是侵犯了一些已经习惯就近或者随意停车的车主利益。利益总是这样的,先给了再拿回,总会让人觉得不舒服,这也是部分车主诟病城市禁停的原因。
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禁停的政策对大多数交通参与者,甚至是开车出行的群体也是友好的。在济南市机动车数量已经超过200万辆的今天,想必所有车主都体验过堵车的焦躁。很大程度上,自然和曾经无处不在的乱停车有关。其实家用汽车的用处,说到底也还是给人们提供出行的方便。既然如此,用禁停这种方式来提升道路的通畅程度,不也是符合车主的利益么?
开车千般好,禁停万事难。凡事都有两面性,有时候一纸禁停确实难倒了很多“英雄汉”般的车主。希望城市管理者在具体执行这项措施的时候,能够考虑到一些人性化的细节问题。事实上,目前已经有一些这样的考虑了。比如,前期交警部门已在部分学校、公厕等周边施划了黄虚线即停即走路段,也在一些老旧社区周边设置了夜间限时停车泊位。
凡事没有一刀切,如何最大效率地实现整体禁停,个别情况又能灵活处理,还需要考验管理者的智慧。全面禁停之后,如何让道路标线更加完善,如何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即停即走区域,是最为关键的。
让各类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逐渐优化各类出行群体的比例,才是提升城市出行文明度的关键。这样来看,完善了各类人性化细节措施之后,全面禁停措施对大多数人也才是全面“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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