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仅受理4起燃放行为举报鞭炮燃放少见有奖举报“遇冷”
随着“禁鞭令”的正式实施,对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也已同步落地。截至2日17时,12345热线受理的烟花爆竹类问题共6件,其中4件是对于燃放行为的举报,其余2件为咨询建议类问题。市民们的燃放行为已非常少见,使得“禁鞭”有奖举报活动“遇冷”。
“禁鞭”体现民心所向
从1日零时起至2日17时,共有6位市民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烟花爆竹类问题,其中两位市民提出鞭炮置换点等咨询和建议,其余市民分别对绿地国际花都小区2期、党家街道蛮子村西南侧、济泺路与汽车厂东路路口附近、临港街道大陈家村西侧4处烟花爆竹燃放点进行举报。12345热线第一时间将上述情况转至公安部门。
12345热线相关人员表示,虽然12345热线只是其中一种举报方式,可能没有把全市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部体现,但整体来看,4件的举报量无论是相比12345热线每天万余件的受理量,还是相比济南700万人口,都是微乎其微的。这说明,即使在跨年这样的重要节点,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也已经大大减少,这体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水到渠成的,体现了民心所向,这与此前12345热线专门进行的民意调查相符。
在2017年春节期间12345热线进行的民意调查10156个有效样本中,春节期间家中未燃放烟花爆竹的占比达91.74%,赞同“不放烟花爆竹、共享碧水蓝天”倡议的占97.64%,认为济南应明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占74.95%。
举报燃放最高奖1万元
2018年1月1日起,《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正式实施。相关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经查证属实且已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举报内容在查处违法行为中的作用,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按照标准进行奖励,奖励金额范围为100元至1000元。所举报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可以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除12345热线外,市民们也可拨打110报警电话、12350电话,继续对身边的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本报记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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