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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肇事后逃逸拖行对方十余米

济南日报 2017-09-21 15: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尹爽 通讯员 孙嘉)近日,历城交警通报了一起肇事逃逸事故。张某遇交通事故,不积极解决而是选择逃逸,甚至拖行试图阻拦其离开的被撞者十几米。目前,张某已被行政拘留。

9月3日14时56分许,南全福大街西口北向南方向,张某驾驶电动车与前方一辆自行车追尾。监控画面显示,碰撞后,张某倒地,骑自行车男子及时跳下了车,但自行车上物品散落。双方伤势不重,车损也不大。令人没想到的是,张某起身便要骑车离开。骑自行车男子上前阻拦,抓住了电动车后座,但张某没有停车,甚至拖行了男子十几米。

事发后,骑自行车男子的家人报警。历城交警在调取100多个小时的监控、走访上百人后,锁定了肇事逃逸者张某。

16日17时,历城交警来到张某工作的商铺,店内人员称,张某请假回老家了。随即民警与张某取得联系,张某在电话里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并答应当晚赶回济南。当晚23时,张某在家人陪同下到历城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投案自首。

张某称,发生事故前,他低头看了一下表,抬起头时,刹车已来不及,直接和前方自行车撞在了一起,“我爬起来后,听到对方说要让我赔偿,我怕对方讹上我,就赶紧骑车走了。”

面对民警,他提了一个小要求:“不要让儿子知道我肇事逃逸的事情。儿子平时还常打电话嘱咐我,骑电动车要注意安全。这次一念之差,我做了错事。”张某指着自己左腿的伤疤对民警说,自己也曾被一辆无牌无证摩托车撞骨折。现在自己非常后悔,希望对方和其家属能原谅他。

9月17日,张某因无证驾驶电动二轮车(经鉴定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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