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非法集资超7000万昔日煤老板求判重刑拿在济骗的钱又在全国开5家公司行骗在辽宁获刑13年半,昨被押解来济再过堂

济南时报 2017-08-03 15:36 大字

男子王某,早在2015年就在辽宁因集资诈骗,被判刑13年零6个月,获刑后被关押在监狱内。但日前,此人却被押解到济南,作为济南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件的始作俑者,王某又迎来另一场新的审判。8月2日,济南中院开庭审理山东润昌

投资有限公司所涉及的集资诈骗案件。相关证据显示,在短短的一年半时间内,该公司就在济利用高息诱惑非法集资超过7000万元。利用在济南骗来的钱,王某又在全国投资了5家公司,打算继续行骗……

●被告席的他“身背重案”被从辽宁押解到济南涉案价值超过7000万元

8月2日,济南中院第五审判庭,一起集资诈骗案件正如期审理。随着审判长法槌落下,两名中年男子一前一后被法警带入法庭:走在前面的“蓝衣男”个头略矮,看起来病恹恹的;走在后面的“白衣男”,个头稍高点,也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

起诉书显示:2013年6月8日,一家名为山东润昌投资有限公司的非融资性企业,在历城区挂牌成立。该公司利用业务员,通过传单以及推介会的形式,向济南的不特定人群,推荐所谓的投资理财项目。一直到2014年12月18日,众多业务员到公司上班时,却发现公司大门紧闭,所谓的老板也不知去向。经过统计,共有300余名客户上当受骗,涉案价值超过7000万元,截至案发时尚有6000余万元未能追回。

作为此案的两名被告人,“白衣男”——董某,是润昌公司表面上的法人与老总,但公司的实际所有人却是“蓝衣男”——王某,作为公司的“幕后操控者”,随着2016年董某的主动投案,此时已在辽宁监狱服刑的王某,被押解到济南,配合案件的深入审理。

●昔日煤老板“闲来无事”花60万在济南开投资公司让曾经的手下充当法人代表

“希望济南法院尽快对我判刑,越重越好!”随着庭审的开始,王某一开口,却是语惊四座。面对公诉人对他本人的多项指控,王某几乎是照单全收,而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如今房子被查封了,家人也被拖累了,大错铸成,已然无法弥补。

如今,非法吸金、集资诈骗案件频发,作案人究竟是如何操盘的呢?随着王某在法庭上的讲述,案件的冰山一角逐步显露出来。

1970年出生的王某,老家在河南伊川。2013年来济南投资之前,王某称,其是一家煤矿的负责人,因为煤炭赚钱越来越难,“闲来无事”的他想到山东开投资公司,就联系到了另一合伙人郑某,两人合伙开公司。当时两人各投资60万元,他又找来了同在河南伊川、曾跟随他打工的董某,由董某充当公司法人代表及老总。

王某透露,当时其找人代开公司,因此没有投入太多成本,他与郑某合资的120万元,也主要是公司的内部装修所用,四个月后,郑某退出了公司的经营,他就给了郑某200万元,将合作之事了结。

●所谓的投资“子虚乌有”打着高息旗号承诺收回本息就是想“用客户的钱赚钱”

在被问及开投资公司的目的时,王某直言,当时就是想“用客户的钱赚钱”。在回答究竟如何操盘业务时,王某很多时候以“时间太久忘记了、记不清了”来搪塞。但他也承认,当时曾承诺给客户,所有资金都投入到上海某二手车等9家公司,实际这些公司存在,但所谓的投资项目却是子虚乌有,许多公章都是他找人私刻的。

按照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当时润昌公司开展所谓的非融资性业务时,打着的旗号就是每月利息1.1%至1.5%,年利息可高达15%。基于对所谓承诺的信任,济南的300余名客户相继投资7000余万元,试图通过所谓的盈利项目获得收益,而当时王某的公司给出的承诺是,可以收回本金与高息。

●集资的巨款“有去无回”大多投资高利贷无法追回开公司继续行骗收益不多

但客户们不知道的是,王某的“野心”还不止于此。利用在济南获得的丰厚“收益”,他在辽宁、四川、贵州各开设一家公司,在北京开设了两家公司,这些公司,都打着中港(北京)财富公司的名号,开始继续行骗。

王某称,在这些地方设立公司所用的钱,都是从济南客户的钱中拿出的,主要是装修及业务推广使用,合计费用高达1000万元。但令他失望的是,很多地方的收益并不多。在北京更是连本儿都没赚回来。

证据显示,不管是山东润昌投资有限公司还是中港(北京)财富公司,公司里的财政大权全都是王某掌控,其银行卡上的流水,最高时高达2.1亿元。如此多的钱,剩余的钱究竟去了哪里?

对此,王某称,其在济南获得的大部分钱,除了用于在全国继续行骗,还用于投资高利贷。但后来这些钱都没能收回,放高利贷的3000万元,至今也收不回来。他还把部分钱借给了朋友,可有的朋友跳楼、有的朋友进了监狱。几乎所有的钱,都像“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案件所涉及的证据、证言,仍待进一步核实。 (记者陈彤彤)

●重案在身

在辽宁他因非法集资获刑13年半!

王某在辽宁,究竟因何被判刑13年零6个月?记者翻阅相关判决书,查到了事情的原委始末。据辽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2月3日间,在本溪市明山区,使用他人身份登记注册了本溪市中港财富投资有限公司,虚构山东一家纺织有限公司借款并支付高额利息,由本溪市中港财富投资有限公司给予担保,到期企业不返款。面向社会进行非法集资,共计骗取刘某等122名被害人投资款,合计419余万元,并将全部资金转移。

2015年12月,本溪中院二审裁定:王某以其私营企业为担保,隐瞒其无力还款的真相,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400余万元,所得资金大部分用于归还债务,应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记者陈彤彤)

新闻推荐

新城控股济南公司媒体行圆满落幕

7月27日,“匠心营造共进共赢”新城控股济南公司媒体行启幕,40余家济南媒体应邀赴上海参观新城总部、新城经典住宅项目,近距离感受新城的品质高度与魅力。被称为“幸福梦想家”的新城星...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