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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影潭也禁泳违者可罚500元

济南时报 2017-07-13 14:05 大字

12日,市民在无影潭中游泳戏水。 首席记者王锋 摄

这两天,济南酷暑难耐,不少市民通过游泳避暑消夏。除游泳馆和泉水浴场外,一些“老济南”喜欢到泉池里觅清凉,王府池子、砚池和无影潭常常能看见游泳爱好者的身影。7月1日新修订的《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实施以来,6日起王府池子已经全面禁泳,恢复了平静。13日起,天桥区多部门将联合执法禁止游泳客再在无影潭里游泳。

12日,位于北园高架北侧的无影潭旁,十多位市民在泉池中游泳戏水,岸边还站着两三个准备下水的市民。只听见“扑通”一声,一位老人跳进水中溅起大片水花。据了解,无影潭平均深度接近两米,水情也相对复杂。潭底凹凸不平,有多个因挖沙留下的深坑。浅的地方能露出石头,深的地方则超过2米。“潭里泉眼多,水很凉,游泳时稍不留神就会抽筋。”有市民此前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市民在无影潭游泳溺亡事件年年都有发生。

近日,天桥区无影山街道办事处、无影山派出所、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天桥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多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在无影潭游泳的公告”。公告明确说明了根据新修订的《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严禁在无影潭等名泉泉池、泉渠出现游泳、洗衣等违法行为。如有违反,则由名泉保护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实施处罚。

具体处罚为:向名泉泉池、泉渠内排放污水或者倾倒垃圾、污物及其他污染泉水水质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在名泉泉池、泉渠及沿岸洗澡、清洗车辆、洗刷物品,在指定的泉水游泳场所以外的泉池、泉渠游泳的,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无影潭旁边,记者注意到此处的禁泳标识相比往常明显多了起来。泉池池壁上挂有禁止游泳的牌子,池边五六名工作人员正冒着烈日加固印有“关于禁止在无影潭游泳的公告”的公告牌。公园内还有多位戴红袖章的工作人员向游泳的市民发放无影潭禁止游泳的公告,进行劝导教育。(记者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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