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工程款她爬上脚手架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5日
脚手架上女子被消防员救了下来(消防供图)88197600热线(实习生潘树源记者郑芷南)7月2日上午,济南市槐荫区一工地,因工程款结算纠纷,一刘姓女子爬上一栋在建大楼顶楼,以跳楼胁迫,催要工程余款。民警赶到后,经过协调,在工地负责人把余款付给刘某后,刘某被消防官兵救下。最终刘某被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
7月2日上午11时左右,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兴福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槐荫区一工地内有人要跳楼。接到群众报警后,派出所以及辖区内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坐在工地一在建大楼顶部楼外的脚手架上。女子距离地面25米,双腿已经伸到楼外,楼下都是钢筋等建材。女子不断大声喊叫:“我要见到钱,少一个子也不行。”
民警和消防人员对刘某进行劝解,但该女子情绪激动。在僵持了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工地负责人同意按照刘某的要求将工程款提前结算。随后刘某被消防员救下,并被带往兴福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刘某和丈夫承包了该工地的钢筋工程。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工地需支付给刘某60万元。工地负责人预付了20万元。后因刘某经营不善,工程还未完期,就已经花费了65万元。刘某要求放弃承包该工程,并要求工地支付给她剩余的45万元工程款。工地负责人则称,只能按照合同支付给刘某剩余的40万元工程款。
在派出所里,刘某也承认,自己本意并非跳楼,只是想要回自己的工程余款。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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