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难退”可探讨第三方破解
本报评论员肖明君
近日,有多名市民向山东商报记者反映称,自己在济南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交了几万块的押金免租金试驾,对方承诺还车后15到20个工作日内会返还押金。可是等到日期过了,对方迟迟不退押金,他们怀疑上当受骗了。据市民介绍,试驾的车型不同,交的押金1到5万不等。(见本报今日A5版)
就目前情况而言,由于没有相关部门的调查介入和权威说法,对于这家登陆济南不久的汽车租赁公司“难退押金”,还很难断言其“圈钱诈骗”或“卷钱跑路”,但是,从该公司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老板神秘不知何方“神圣”、多次变换办公地点等迹象来看,情况似乎真的不妙。检索一下不难发现,在国内沈阳等地,已有确定的“共享汽车骗局”的前车之鉴了。
无论普通的汽车租赁,还是搭上“共享经济”顺风车的“共享汽车”,尽管作为一种新型模式,丰富了城市的出行个性,但其失控式的野蛮生长更值得警惕。表面看起来,只要下载一个APP,或者缴纳一笔押金,就能进行一场想走就走的旅行,或者一场豪车体验。然而,简单的表面背后却是融资市场步步惊心的陷坑甚至算计。也许,你图的是一时兴起的低成本驾乘体验,对方却看上了积少成多的押金筑起的巨大资金池。这时候,如何管控好这笔庞大的押金,是规避社会风险,让共享汽车市场保持健康存在的一个命门。这个问题,共享单车至今没有完好的解决。现在,共享汽车又要面临同样的问题了,不同的是,汽车租赁动辄一两万元的押金,无形中将风险放大了上百倍。
一般而言,如果将共享汽车或汽车租赁作为一个新的服务业态,质押与租赁本是一种契约对等,倒也无可厚非。然而,怕就怕有些投资人志不在此,不乏有人打出服务业的幌子,借着“共享汽车”的包装,行非法投融资之实,“跑马圈钱”才是真实用意。
对于这种预收资金为主要形式的民间服务机构,成熟的管理办法是,在管理上“先小人后君子”,也就是说,将其押金纳入第三方账户,一般而言是由银行代为管理,而不能由机构单位自行随意使用。在济南这家公司,却是“钱直接用POS机刷到公司账上”,没有任何的资金监管可言。
现实中不难发现,由于共享汽车是新生事物,从市场环境,到消费人群,再到监管部门,尚未来得及消化这一新概念,相关服务和项目猝然上马,带着各种“先天不足”横空出世,短时内风行各大城市,是十分惊险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卷款跑路”其实是可以预见的事情。其实,隐患何至于此,如果共享汽车领域的准入规范、车辆安全、保险等问题没有解决,还会有其他形式的风险出现。
这就要求,社会各方对“共享”经济保持扶持和欣赏的同时,也要盯紧行业漏洞,对于用意不明的操盘模式,一定要及时管制并做到防患于未然,依靠第三方资金监管等形式先消灾,如此才不至于让众多消费者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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