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交通违法中传播正能量——记槐荫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鹏
周鹏在工作中。
“今天是我孩子出生的第一天,现在又收到你们的礼物,真是双喜临门!”手拿太阳伞的赵先生对交警开心地说道。日前,在经十路—阳光新路路口,在一旁等待红绿灯的行人看到这一幕都羡慕不已,自觉地把跨出斑马线的电动车前轮挪回到斑马线之后。
周鹏是槐荫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这次的“交警送礼”活动就是他监督执行的。在这次活动之前,周鹏和大队其他民警持续开展了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将违法驾驶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登记下来,通过实名制的方式在大屏幕以及媒体上进行曝光,并将信息登记到交警的诚信系统中。一系列惩戒措施让不守法的公民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但周鹏认为,警示措施不可或缺,传播正能量也是重中之重。
因此,他们在经十纬十二路口严查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的同时,对每一个信号周期第一个停在停止线内等红灯的守法群众奖励一把精美太阳伞。除此之外,也将他们的行为进行宣传。周鹏说:“这个路口是辖区内交通较为繁忙的路口之一,在严格执行违法整治的同时,我们希望通过与居民更多互动,加深居民对文明出行的理解。”
路口秩序的整治不仅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更是尊重生命和保障安全的必要举措。在济南的大街小巷,每一个路口的交通情况不尽相同,周鹏坚持“特殊路口特殊对待”,为不同路口量身订制了不同的整治方案。在经七路纬十二路路口,非机动车需要“二次直行过街”,但因路口容量较小,机动车在路口停车等待时经常造成拥堵。针对这一情况,周鹏所在的槐荫交警大队实行了让非机动车随着机动车“一次过街”,并为此专门设立了带象位的非机动车信号灯。当路口直行绿色信号灯亮起时,直行非机动车可直接在直行机动车右侧通行;当左转绿色信号灯亮起时,非机动车可以在机动车右侧一次通过路口。即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同时左转,机动车在左,非机动车在右,也能实现两车同时“一次过街”。这样既降低了安全隐患,也缩短了非机动车过路口的时间。但不是所有的路口都适合这样的过街形式。周鹏认识到这一点,便在路口的斑马线上下足了功夫。他带头在斑马线上设置减速带,目的就是让非机动车在斑马线的两侧行走。这样的斑马线改造给了过街行人安全的通行通道,大大减少了安全隐患。
“真理来源于实践。”每一项整治措施的背后都是通过调查得来的经验财富。周鹏曾经带领众多交警骑过共享单车,目的就是为了检查一下路口警力的工作力度和形象表现,同时做到换位思考,体验一下老百姓骑电动车时遇到的各种问题,从中引发自身的思考。在一次骑行中,周鹏等交警走遍了管辖区域几乎所有路口,每到一个路口时,周鹏都会观察一下这个路口的宽度是否可以合理设置护栏。在信号灯等待时间较长的路口,根据路口的车流量信息,研究信号灯的时间调配问题。1小时40分钟的骑行结束后,周鹏将发现的问题进行统一整理并研究出了不同的整治方案。
创城期间工作繁忙,每日与妻子的交流时间只有晚饭过后的1个小时。周鹏说:“她很理解也很支持我的工作,马路上的变化她都能看到眼里。通过我们的工作,能让老百姓受益于我们的每一个小改造,我妻子为我骄傲,我也因此更有干劲儿。” (本报记者 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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