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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被要求停工,违建仍疯长6年长清区一3000㎡违建为何拆不动?街办和城管“踢皮球”

济南时报 2017-06-19 14:06 大字

违章建筑主体已完工 记者王汗冰 摄

自己买的地,却被别人盖上了房子,家住长清区的来先生遇上了这样一件烦心事。“2011年4月,我在长清区平安街道买了一块地,准备用来建公司,没想到别人抢先在地上盖起了房子。”来先生焦急地说,城管部门之前下过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但违建从未停工,直到今年2月违建主体完工。来先生前前后后在街道办和城管局之间跑了无数次,但6年过去了,事情依然没有解决。

执法局曾两度要求停工,违建方却当“耳旁风”

13日,记者在经十西路与通发大道路口看到,东北方向有一栋尚未完工的灰色建筑。隔着围墙向内看,丝毫看不到工人干活的迹象。记者注意到,建筑一共有4层,整体布局呈L型,建筑大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据来先生介绍,这栋四层建筑将近3000平方米,2011年7月开始动工。当建筑还是简单的钢筋骨架时,他就向城管部门反映过,城管局也下过停止违法建设的决定书。但6年过去了,这处建筑已从简单的钢筋骨架建成4层楼的房屋主体,却丝毫没有要拆的迹象。“我找过平安街道办事处和城管局无数次,但他们推来推去,我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随后,来先生拿出一份《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的复印件,地址为经十西路东侧、晶恒路以北,决定书右上侧印有长城执停【2011】第324号字样,并盖有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公章。“晶恒路改过名,就是现在的通发大道,这栋建筑当时就认定是违法建筑物。”来先生指着决定书说,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2011年开始违法建设,2014年9月,长清区执法局到违法施工现场调查,同年9月23日,执法局到违法建设现场要求停工,第二天,违法建设仍然施工,执法局再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违建仍继续施工,直到2017年2月,违法建筑主体完工。

街办城管踢皮球,如今又把问题推给省高院

记者来到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一陈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把该处建筑的信息上报到城管局,至于是否属于违建,需要由城管局认定,街道也无权作出处理。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长清区城管局,法制科一工作人员称,科长外出,具体情况她并不清楚,而且之前“作风监督面对面”曾涉及到这个建筑的问题,至于具体的处理结果,没法单独回复,只能由区里统一回复。16日,记者在长清区政府了解到,由于地块存在民事纠纷,省高院正在再审程序中,经咨询法院方面,根据司法实践,涉案标的物及关联物在法院审结前应当维持现状。

对于这样的回复,来先生并不认可。来先生随即拿出该地块的土地证表示,他已在2011年4月取得这块土地的合法使用权。“我是土地的合法所有者,我买地在先,他们违建在后,违建方和土地有纠纷,跟我什么关系呢?之前执法局承认这是违建,现在政府又说有纠纷,那我的损失谁来赔?”更让来先生不解的是,为何6年来,已经被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的违法建筑不但没有被拆反而还能疯狂建设呢? (记者周震 王铮)

法律专家

土地纠纷与地上物并无关系无需等判决下来再处理地上物

在6月11日播出的“作风监督面对面”栏目中,来先生将违法建筑的情况做了现场陈述。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周波表示,该地块存在纠纷,目前正在省高院依法审理,判决以后,会联合相关部门到现场界定是否违章。

对于周波的说法,问政现场嘉宾,山东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袁曙光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土地纠纷和地上物没有任何关系,土地纠纷的判决下来后再处理地上物,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随后,周波做出承诺,下线后,会协同相关部门,将建筑物列入违建,限期整改拆除到位。记者了解到,截至17日,没有任何街道工作人员或城管执法人员去现场对建筑物整改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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